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营造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2013年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3年度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集体和优秀服务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一、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集体
一等奖:柯桥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诸暨市人民政府、上虞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嵊州市人民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绍兴市服务业发展优秀服务单位
商贸业推进组(市商务局)、旅游业推进组(市旅委)、文化服务业推进组(市文广局)、服务业统计推进组(市统计局)、信息和中介服务业推进组(市发改委)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服务业企业要按照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理念,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