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彰和奖励2013年度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根据《绍兴市市长奖评选表彰办法》(绍政发〔2009〕45号)精神,经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推荐,按规定程序评审,决定授予下列9位同志“2013年度绍兴市市长奖”。
上海华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永康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波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爱莲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亚丽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舒英钢
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副院长 姚百青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卫平
绍兴市人民医院院长 郭航远
柯桥区鲁迅中学柯桥校区正校级督导 许吉安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创新业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创业创新,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而努力奋斗。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