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越商精神,鼓励企业创先争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科学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绍兴市企业综合考评奖励办法》(绍市委办发〔2013〕60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推荐,专家和市级有关部门评审,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决定授予下列4家企业2013年度绍兴市“范蠡奖”。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大通集团公司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创业创新,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