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监管[2020]22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医疗保障局(分局),各零售药店: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根据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8日
绍市监管[2020]22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医疗保障局(分局),各零售药店: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根据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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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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