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保局,市局各分局、各处室、医保中心:
现将《2020年绍兴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绍兴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 号 | 目标 要求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联系领导 | 完成时限 |
一 | 强化 组织 领导 | 1.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 |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 各处室、医保中心 | 宣七一 | 3月15日前 |
2.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3月底前 | ||
二 | 开展 行风 教育 | 3. 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采取集中授课、网上学习等方式,开展行风学习教育。 |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全年 |
4. 对照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梳理存在问题,找准服务差距。 |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3月底前 | ||
三 | 全面梳理清理政务服务事项 | 5. 参照《浙江省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格式和事项,制定市级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报省医保中心备案。 | 医管处、市医保中心 | 市局各处室 | 王 佳 | 4月底前 |
6.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制定县级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报市医保中心备案。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医保中心 | 王 佳 | 5月底前 | |||
四 | 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 | 7.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办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对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各界意见,并明确该事项取消期限。 | 医管处、市医保中心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4月底前 |
8. 推进三个“不得要求提交”:(1)可由本部门出具的;(2)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的;(3)可自行查验的材料。 | 市医保中心 | 市局各处室;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4月 | ||
五 | 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 | 9. 按照“最多跑一次”领跑者的标准,开展全市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制定更加优化、全市统一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程。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全年 |
10. 推进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一件事”要求,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丁新安 | 上半年 | ||
11. 所有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都要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 医保中心 | 市局各处室;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上半年 | ||
六 | 优化城乡经办服务体系 | 12. 加快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通过业务下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平台,缩短服务半径,全力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全年 |
七 | 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 13. 优化绍兴智慧医保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 | 医保中心 | 市局各处室;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丁新安 | 上半年 |
14.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医保中心 | 王 佳 | 上半年 | ||
15. 积极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上半年 | ||
16. 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 佳 | 上半年 | ||
17. 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佳 | 上半年 | ||
18.优化完善医疗机构平台账号申领、耗材网上备案采购申请等医保系统部门间办事事项及相关办事流程。 | 招采处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丁新安 | 全年 | ||
八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19.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一批业务精、技能强、能力优的业务骨干。 | 基金监管处 | 办公室 | 丁新安 | 全年 |
20. 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 | 基金监管处 | 办公室 | 丁新安 | 全年 | ||
九 | 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 21.柜台设置便民,配置自助服务设施。窗口功能划分合理,推广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 | 医保中心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王佳 | 上半年 |
22.规范窗口服务和值班岗位等人员文明用语、行为准则、服务礼仪。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医保中心 | 王佳 | 4月 | ||
23.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符合办理条件并提交材料齐全的报销事项“最多跑一次”。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医保中心 | 王佳 | 上半年 | ||
24.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医保中心 | 王佳 | 4月 | ||
25.落实窗口带班值班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 | 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医保中心 | 王佳 | 上半年 | ||
十 | 实施“好差评”制度 | 26. 制定绍兴市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制度,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满意度评估,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 办公室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全年 |
十一 | 强化监督评价 | 27.组织开展“最佳服务举措、最佳服务窗口、最佳服务标兵、最佳服务案例”等“四个最佳”命名活动,并通报表扬。 | 办公室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12月底前 |
28.面向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及时发现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全年 | ||
十二 | 强化执纪问责 | 29.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大曝光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全年 |
十三 | 强化宣传引导 | 3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反映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及时妥善处理。 | 办公室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全年 |
31.及时总结各地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打造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品牌。 | 办公室 | 市局各处室、医保中心;各区、县(市)医保局(分局) | 宣七一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