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支队拟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居留证件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安出入境窗口(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二楼)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
1、ABDIMAJID KHADAR AWALE,男,1997年1月7日出生,索马里籍,护照号码为P01558400,持有我局于2025年5月20日签发的号码为103852121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2日)。
2、MADUABUCHI NZUBE DAMIAN,男,1999年11月28日出生,尼日利亚籍,护照号码为B00773031,持有我局于2025年1月9日签发的号码为103739357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3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