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1月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③“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绍兴市解放南路下埠街路口 | ①②③④ |
2 | 绍兴市解放南路凤凰路口 | ①②③④ |
3 | 绍兴市解放南路城南大道路口 | ①②③④ |
4 | 绍兴市解放大道育贤路口 | ①②③④ |
5 | 绍兴市解放大道洋江西路口 | ①②③④ |
6 | S9苏台高速往台州方向0164KM800M | ④ |
7 | S9苏台高速往江苏方向0165KM550M | ④ |
8 | 绍兴市越兴大道越中路口北1000米 | ⑤ |
9 | 绍兴市中兴南路鲁迅中路口 | 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