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支队拟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居留证件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安出入境窗口(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二楼)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
1、KAWIMBE ELIJAH,男,1999年9月1日出生,赞比亚籍,护照号码为ZN720307,持有我局于2025年7月3日签发的号码为103867025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月13日)。
2、NDEPO YAPI INES,男,2001年12月27日出生,科特迪瓦籍,护照号码为23AL39516,持有我局于2025年7月10日签发的号码为103867159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月14日)。
3、ANNAMYRADOVA MAHRIBAN,女,2006年6月11日出生,土库曼斯坦籍,护照号码为A2388270,持有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签发的号码为103867190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