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流通与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流通与消费工作,加快推进流通产业改革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绍兴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徐明光
副组长:马 民 市政府
施新民 市商务局
成 员:马国灿 市委宣传部
金立锋 市农办
路晓薇 市编委办
杨志敏 市政府法制办
王永火 市发改委
商城飞 市经信委
钱伟平 市教育局
丁松勇 市公安局
张爱武 市民政局
赵雄飞 市财政局
罗继红 市人力社保局
阮 胜 市国土局
金龙彪 市建设局
周筱芳 市规划局
张德胜 市交通运输局
马芹标 市农业局
周晓东 市商务局
杨越忠 市文广局
郑 杰 市卫生计生委
俞灵燕 市统计局
范光明 市旅委
汤金尧 市市场监管局
俞有灿 市质监局
陈云腾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赵文栋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唐国忠 滨海新城管委会
王 凯 贸促会绍兴支会
张绿芬 市国税局
范张林 绍兴检验检疫局
陈羡荣 绍兴海关
危延鹤 市烟草局
徐云生 市金融办
张兴昌 市供销总社
朱华明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徐 荻 越城区政府
金晓明 柯桥区政府
吕 军 上虞区委
何鸿成 诸暨市政府
孔志刚 嵊州市政府
孙嘉江 新昌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周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部署全市流通产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调落实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组织制定流通产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相关配套政策;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建立流通与消费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流通产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工作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督促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并实施流通产业发展与促进消费规划政策。拟订并实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等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指导流通产业提升发展和扩大投资,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牵头开拓国内市场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及提升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牵头促进消费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消费市场运行状况。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承担市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市农办:研究制定全市农家乐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农家乐消费形势分析并提供相关信息。
4.市编委办:深化流通管理机构改革,理顺现有流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指导区、县(市)编委办加强流通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落实流通管理工作责任。
5.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流通与消费领域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
6.市发改委:统筹社会发展事业,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收入分配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价格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稳定和谐的消费环境。协调推进全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投资。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出台的促进服务业发展和降低流通费用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流通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流通环节收费,降低流通成本,抓好《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国办发〔2013〕5号)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编制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统筹利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确保流通与消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健全粮食现代流通体系,提高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监管,建立粮食流通质量追溯体系。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监管、投放,指导各地做好市场供应工作,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的管理和仓储设施建设,监测分析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加强市外绍兴商会与市内重点产业的互动联系,推进全国越商营销网络建设。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7.市经信委:大力培育信息消费,加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提升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统筹利用信息产业专项资金,确保流通与消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负责组织相关工业品应急生产,协调保障生产要素,协调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安排应急运输计划,负责煤电油运要素保障,协调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安排重点物资运输。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8.市教育局:加强流通类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开展流通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推进学校商贸服务网点社会化。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9.市公安局:支持物流车辆经批准后使用汽车尾板、笼车等物流设备设施。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稳定。加强新车、二手车上牌管理,参与市汽车消费政策的研究制定。提供全市汽车保有量走势等相关信息。
10.市民政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及购买服务相关信息。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引导流通行业协会发展,完善协会内部治理机制。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1.市财政局:参与研究完善支持流通产业发展与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推进市级相关部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改革,确保流通与消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支持,引导区、县(市)财政加大对流通与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督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贯彻落实流通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关扶持。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2.市人力社保局: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宏观调控。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信息。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3.市国土局:加大流通产业用地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和地价政策,降低公益性流通设施用地成本,在土地供应计划中对符合规划的鼓励类流通设施建设予以保障。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4.市建设局:促进城乡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分析并提供相关信息。
15.市规划局:做好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商业网点规划的衔接,落实社区商业服务面积占比规定,建立商业网点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推行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听证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16.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坚决取缔各种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推广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推进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商贸服务网点社会化。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调运运输保障,协调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7.市农业局:负责地产初级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粮油、畜禽产品、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并提供市内生产和基地分布情况,参与组织农超对接活动。负责组织水产品生产,保障水产品供给,协助做好应急物资的近海运输。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8.市文广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文化市场服务,着力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9.市卫生计生委: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商品投放场所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20.市统计局:加强流通与消费统计工作,优化统计调查制度,建立网络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兴业态的零售额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旅游、养老、文化、信息等服务行业的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流通产业统计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报告。加强消费市场统计调查分析,实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负责协调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统计监测制度,根据市场应急调控工作需要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21.市旅委:加快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区(点)商业配套设施,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购物商店。积极推进商旅文体医融合,促进旅游消费持续增长。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2.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垄断,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加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3.市质监局:负责应急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改善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升监管水平。加快推进流通领域地方性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贸易结算计量监管,积极探索在流通领域建立市场反溯机制,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4.贸促会绍兴支会:组织流通企业赴境内外参展和促销,为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走出去”拓展境外营销网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5.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关扶持。
26.绍兴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环节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
27.绍兴海关:支持扩大中高档消费品进口。规范发展免税店。提供进口消费品相关信息。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进出口的通关、监管及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28.市烟草局:落实支持连锁便利企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政策。
29.市金融办: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加大对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融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上柜交易、设立财务公司及发行公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流通企业并购重组。
30.市供销总社: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体系、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茶产业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31.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流通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及机电设备设施等质押融资。改进信贷管理,支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商业保理、担保融资等业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大力推动银行卡、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业务应用,构建安全、便捷的现代支付服务体系。
32.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流通产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工作。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