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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绍兴市公安局侦破“9·3”涉枪案件专案组记功的决定

2016/11/01 1.6w 阅读 234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9月3日18时许,G20杭州峰会安保决战阶段,市公安局峰会安保联勤指挥部接到袍江高速出口检查站关于一个宁波籍重点人员携枪途径我市欲赴杭州的情况报告。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并立即部署开展设卡盘查、双向巡逻、视频侦查等9项查控抓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紧急协查通知。同时,成立专门班子赶赴慈溪,初步查明并掌握犯罪嫌疑人沈某的基本信息。针对犯罪嫌疑人赴杭意图强烈的特点,专案组集全警之力,全面布控,形成合围,最终在越城区惠利街与迪荡湖路交叉口附近成功实施抓捕,当场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支(已上膛)、子弹1发,并将该枪来源线索及涉枪人员刘某的情况信息移交宁波警方立案侦查,成功清除了一个蓄意赴杭、可能影响峰会安全的隐患。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等相继对市公安局迅速侦破此案表示充分肯定。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决定给予市公安局侦破“9·3”涉枪案件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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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