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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11/07 1.5w 阅读 93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的深度融合,根据《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目标,加快标准化与绍兴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制,推动经济质量和生活质量提升,在现代化绍兴建设中发挥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有效激发,标准化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标准化+”体制机制切实完善。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标准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

  (二)“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参与高层次标准化活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量持续增长,建成20个以上省级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50项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50项以上,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75%以上,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2%以上。

  (三)“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国家、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0家以上。对标赶超,以标准引领转型升级的机制基本建立,标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区域稳步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大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重要消费品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行业中介组织参与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提升行业话语权。支持涉及重大科技专项的标准项目,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和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到2020年,创建5家技术标准创新示范企业,建成20个省级以上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数超过100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

  2.实施先进制造业标准升级工程。大力推进新昌县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建立以新型纺织装备、先进交通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为主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装备标准“走出去”,促进绍兴装备制造业向高精尖迈进。大力推进柯桥、诸暨、新昌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综合性示范区和试点区以及上虞、新昌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示范区和试点区建设,形成一批体现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有利于智能制造新模式广泛应用的先进标准。到2020年,建成10家智能制造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机器换人”标准化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3.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引领工程。围绕《中国制造2025绍兴实施方案》,以信息经济、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纺织、绿色化工材料等传统产业以及黄酒、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为重点,研究制订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浙江制造”标准,全面提升标准供给水平。以“浙江制造”等先进团体标准为标杆,建立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用高标准引领绍兴产业提质增效。到2020年,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50项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4.实施先进标准对标工程。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在重点产业中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用先进标准推动“绍兴制造”质量提升、管理升级。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和报告制度,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出口标准比对工作,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到2020年,创建工业产品采标先进企业10家,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绍兴检验检疫局)

  5. 实施标准研究预警工程。针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筛选一批标准研究课题纳入市级科研专项计划,分析、评议、预警绍兴大宗出口产品进口国和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服务。重点开展纺织、机电、化工、轻工等重点产品主要出口国(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差异性研究、预警和破解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援助机制,指导、帮助出口企业积极规避、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为外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二)开展五大行动,服务生态绍兴建设

  1.开展产业标准提升行动。围绕打造“绿色高端、世界领先”产业集群目标,坚持“提质、集聚、严管”总方针,推行实施《绍兴市印染行业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标准》等四项标准和《绍兴市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标准》,在柯桥区印染产业集聚区内,试点制订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印染产业团体标准,以标准化解落后产能,全面推动印染、化工产业集聚升级。逐步完善块状产业准入标准、集聚标准、安全环保提升标准和评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引导产业升级、结构优化。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细则为基础,建立食品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2.开展“五水共治”标准提升行动。总结推广柯桥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生活饮用水供水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建立完善涵盖供水安全、污水排放控制、防洪排涝、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监控和水资源节约的“五水共治”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加快形成涵盖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标准体系。加强“五水共治”标准的普及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标准评价、监督“五水共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建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3.开展节能标准提升行动。根据绿色发展要求,逐步提升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标准。完成滨海产业集聚区锅炉节能标准化试点、柯桥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联盟标准试点。积极推进诸暨铜合金材和袍江再生纤维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提高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率,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开展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以标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4.开展农业标准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有序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标准入企(社、场)率达到100%,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55%,培育30家农业(林业、渔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全市农业标准化实施水平达到6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5.开展美丽乡村标准提升行动。以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为龙头,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系列示范创建活动,突出连线成片建设和各级示范带动,联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持续提升美丽乡村品位,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到2020年,所有区、县(市)均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标准,所有乡镇均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标准,所有建制村均达到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责任单位:市农办)

  (三)拓展五大工作领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大力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建成10个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效。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览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定发布公共文化建设服务地方标准,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活动,完善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标准“三标”整合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

  2.推进公共基础建设标准化。加快制订现代住建相关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标准,逐步建立现代住建体系标准。加快研究制定工程造价、定额体系标准,为现代住建项目实施提供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计价依据。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积极实施渡口标准化改造,打造内河标准化渡口,升级改造渡埠设施。建立完善绿色交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全力推进绿色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建设。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五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绍虞平原水利一体化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节水型社会创建区、县(市)达标率达到三分之二,大中型水利工程、1000千瓦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建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用标准化手段构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抓好诸暨市枫桥镇基层社会治理和上虞区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用标准的理念和技术方法,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标准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将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绍兴标准”升级为省以上标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4.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加强批发零售、生产资料流通、展览业、商贸服务集聚区等领域标准化研究,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培育一批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探索研究古城旅游、特色街区旅游等旅游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民宿、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等新型旅游业态标准,继续深化落实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标准体系,鼓励旅游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企业个性化标准。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物流生产方式,提高物流效率。在托盘、仓库、运输车辆等重点领域推广物流标准化设施应用。到2020年,创建商贸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5家,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委、市交通运输局)

  5.推进新兴业态标准化。围绕省级示范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标准化基地。支持特色小镇内创业创新主体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重点企业应用示范,引导并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行业骨干企业联合制定信息化各领域标准规范,重点抓好物流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云服务企业标准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标准规范等。发挥多元化商贸业优势,着力打造中国轻纺城、诸暨大唐袜业、新昌中国茶市等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平台,创建10家电子商务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电商换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建立“标准化+”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加大重要标准推广应用的协调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把重点工作清单项目化,有效推进“标准化+”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制定扶持政策,开展“标准化+”政策创新试点,破除政策障碍,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建立标准创新贡献激励机制,建立标准与科技创新、标准与技术改造深度融合的政策机制,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指标,把标准提升作为技改政策补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服务供给。加快标准化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引导建立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等新兴业态。加快绍兴标准馆、绍兴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绍兴市标准研究平台和绍兴市WTO/TBT贸易壁垒预警应对平台建设,加强标准技术信息收集、储备,有效发挥标准信息情报作用,增强产业对标准变动的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快高素质、复合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把标准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鼓励科技与管理人员担任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重要职务,广泛参加国内外标准化学术交流。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成果,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绍兴市“标准化+”重点工作清单

  2.绍兴市行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任务清单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附件1

绍兴市“标准化+”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1

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

市委政法委

2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

市农办

3

特色小镇标准化示范基地

市发改委

4

新型城镇化标准化

市发改委

5

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

市发改委

6

智能制造标准化推进专项行动

市经信委

7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重点企业应用示范

市经信委

8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市教育局

9

标准化科技创新平台

市科技局

10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

11

养老服务标准化

市民政局

12

就业服务标准化推进专项行动

市人力社保局

13

城乡社保服务标准化

市人力社保局

14

生态文明标准化

市环保局

15

建筑安全施工标准化提升工程

市建设局(建管局)

16

绿色交通标准化专项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

17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市水利局

18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化示范乡镇

市农业局

19

商贸物流标准化

市商务局

20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市文广局

21

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推进工程

市卫生计生委

22

安全生产“三标融合”推进工程

市安监局

23

旅游标准化

市旅委

24

“浙江制造”标准提升工程

市质监局

25

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

市质监局

26

产业质量提升标准化

市质监局

27

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标准化

市质监局

28

循环经济标准化

市质监局

29

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产业提升平台

市质监局

30

行政审批标准化

市审管办


  附件2

绍兴市行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企业(数量)

牵头部门

1

  智能制造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

市经信委

2

  “机器换人”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

市经信委

3

  工业产品采标先进企业10家

市经信委

4

  技术标准创新示范企业5家

市科技局

5

  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16家

市农业局

  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8家

市林业局

  渔业标准化示范企业6家

市水利局

6

  电子商务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

市商务局

7

  商贸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5家

市商务局

8

  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1家

市安监局

9

  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

市旅委

10

  国际标准主导制定企业1家

市质监局

11

  国家标准主导制定企业20家

市质监局

12

  制订“浙江制造”标准50项

市质监局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