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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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通报

2016/12/29 7.7k 阅读 61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精神,经评估验收,现将第五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公布如下:

  越城区:东浦镇

  柯桥区:稽东镇

  上虞区:章镇镇、丁宅乡、下管镇

  诸暨市:大唐镇、东白湖镇、安华镇

  嵊州市:长乐镇

  新昌县:梅渚镇

  希望以上乡镇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各地要积极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