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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2017/02/02 4.4k 阅读 283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营造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2016年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规定,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6年度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嵊州市人民政府、柯桥区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服务业企业要按照“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要求,

  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