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百行进万企”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百行进万企”活动方案
为深化金融“三服务”,落实“融资畅通工程”,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全力营造良好的经济金融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推进金融业增总量、调结构、降成本,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金融服务“一次也不跑”。
一、活动主题
百行进万企,服务争一流
二、活动目标
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百米”,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0年新增全社会融资1500亿元(其中贷款10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0亿元;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以上;各季错月存贷款余额同比增幅达到10%以上;农信系统信用贷款增速不低于20%。
三、活动时间
2020年3—8月。
四、参与对象
全市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拟订具体行动方案,对2018年度税务部门纳税信用评级在B级以上的小微企业,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清单,按照企业基本账户归属行确定对接银行,通过在线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对接等方式一对一了解企业诉求,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并按月报送走访情况。(责任单位:绍兴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二)开展金融“三送”优质服务。开展“三送”服务活动,向实体企业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编制金融服务政策汇编手册,举办金融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大讲堂;摸排一批优质项目,由金融机构主动上门对接服务,签署融资意向授信,力争总规模超3000亿元;组织协调金融顾问组建若干金融服务小分队,3月底前实现金融顾问服务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绍兴银保监分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三)开展“破瓶颈、降成本、惠民企”行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调整完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收费减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范转贷行为,稳步开展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还款)等金融服务创新;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指导意见》,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推广政府数据信息共享,探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线上办理业务,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信用贷款比例、获得信贷便利化“三上升”,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百米”。(责任单位:绍兴银保监分局、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五)深化企业授信管理联合会商。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合理控制企业授信总额,进一步深化授信管理联合会商机制,同进共退,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全年实现联合会商企业50家,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2%以内。(责任单位:绍兴银保监分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六)开展“保险助力科技企业发展”行动。建立“政银保担投”五位一体的科创金融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增信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全年科技保险保额突破1亿元;确保全市理赔结案率90%以上,保费收入增速不低于GDP增速。(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绍兴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保险协会)
(七)适度扩大文创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结合文创金融改革试点,丰富文创金融评估、保险、融资和处置方式;利用“银证保担”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ABS)试点,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责任单位: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委人才办、市市场监管局、绍兴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八)开展“政策担保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行动。各区、县(市)至少成立1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功能,力争完成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任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
(九)开展“信用宣传月”行动。结合企业征信专题宣传、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企业失信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开展为期1个月的各行业优质企业“信用宣传月”行动。(责任单位: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大数据局)
(十)开展“非法金融打击防范行动”。集中清理整顿一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对象,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组织全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四进”(社区、公园、商场、广场)活动,宣传证券金融法律法规,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百行进万企”活动领导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统筹、组织、协调活动的开展,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司其职,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日常事务由市金融办负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齐抓共管,树立全局意识,确保落实好每一项工作,各项活动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部门;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牢固树立“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观念,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服务活动,各机构“一把手”要起好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服务。
(三)加强协调督查。各牵头部门、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细化方案,于3月10日前报送市金融办;同时要落实专人负责,于每月10日前向市金融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保监分局联合金融顾问和相关单位,定期研究协调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方法。视情建立工作督查和通报机制。
(四)其他相关事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考核评分,同时作为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市政府评价结果指标评分参考依据。活动情况报送至电子邮箱sxjrbjrc@163.com,联系人:市金融办曾艳彬(联系电话:85730882,钉钉同步)。
活动联系人:市金融办王灶强(联系电话:88209926),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陈志新(联系电话:89115020),绍兴银保监分局诸中杨(联系电话:8858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