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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2020—2022年)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及2020年工作清单的通知

2020/02/11 9.8k 阅读 219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2020—2022年)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及2020年工作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主要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

时间

省定指标

全市指标

越城区

柯桥区

上虞区

诸暨市

嵊州市

新昌县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覆盖率

2020

90%

90%

95%

95%

95%

90%

85%

85%

2021

/

95%

100%

100%

100%

95%

90%

90%

202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生活垃圾增长率

2020

零增长

零增长

零增长

零增长

零增长

零增长

零增长

零增长

2021

/

/

/

/

/

/

/

/

2022

/

/

/

/

/

/

/

/

生活垃圾

回收利用率

2020

45%

45%

45%

45%

45%

45%

50%

50%

2021

/

55%

55%

55%

55%

55%

60%

60%

2022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生活垃圾

资源化利用率

2020

90%

90%

100%

100%

100%

90%

85%

20%

2021

/

95%

100%

100%

100%

95%

100%

90%

202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

202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21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2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任务分解

工作

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

提升

源头

减量

体系

建设

1

制定并落实市区以及各县(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

2

在全市超市门店①和农贸市场②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使用的包装工具,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袋,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市商务局

②市市场监管局

3

在全市餐饮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光盘行动”,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鼓励打包措施。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

在全市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广净菜进城。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市场监管局

5

全市星级酒店①、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②不主动提供、摆放一次性消费用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文广旅游局

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6

重点推进快递行业使用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在快递网点设立绿色回收区,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在居民小区、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邮政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

7

在党政机关①、企事业单位②及有条件的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③等,推行易腐垃圾就地处置,提倡运用微生物就地处理等技术实现源头减量。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②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③市市场监管局

提升

分类

投放

体系

建设

8

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①、有害垃圾②、易腐垃圾、其他垃圾③”四分法,科学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商务局

②市生态环境局

③市综合执法局

9

规范设置居民区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有物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没有物业的,由所在镇街社区负责)。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

10

规范设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有物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没有物业的,由各单位负责)。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市建设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1

规范设置公共场所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有物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没有物业的,由管理或经营单位负责)。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文广旅游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2

规范道路沿线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3

因地制宜,在小区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桶长制”投放模式和“共管共治”投放模式。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

14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年各区、县(市)建设2个示范片区。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15

推进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每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不少于60个。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提升

分类

投放

体系

建设

16

按照“先公共机构,后相关企业”的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①,全市20%以上的党政机关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③建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市综合执法局

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③市国资委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7

运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委政法委

18

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及个人等一系列评优活动。建立厨余垃圾有偿回收、积分奖励等激励机制,激发居民分类投放积极性,营造愿意分、分得清、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19

引导居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分类义务。建立垃圾分类诚信档案,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行政处罚的,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纳入企业或个人诚信档案。探索“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多收费”的倒逼机制,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

提升

分类

收集

体系

建设

20

居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要求设置集置点或集中投放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1

全面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住宅小区和单位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合理安排作业,及时将分类垃圾运至指定集置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22

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沿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实施定时上门收集,定时上门收集时间和投放时间无缝对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提升

分类

收集

体系

建设

23

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纳入小区分类收运体系,不能纳入的由属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行上门收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24

可回收物实行预约上门或定点收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25

有害垃圾实行预约上门和定期收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提升

分类

运输

体系

建设

26

按要求规范配置可回收物①、有害垃圾②、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和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③运输车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7

按要求完善可回收物①、有害垃圾②、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和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③中转站配置。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市商务局

②市生态环境局

③市综合执法局

28

做好可回收物①、有害垃圾②、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和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③分类运输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提升

分类

处置

体系

建设

29

在完成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嵊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成投运的基础上,2020年建成投运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焚烧项目(一期)、诸暨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新昌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谋划建设市区、嵊州市、新昌县的易腐垃圾处置项目,满足易腐垃圾处置需求。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30

扶持回收废塑料、废玻璃等低价值的经营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形成一批龙头企业,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各培育3家(龙头企业各1家),嵊州市、新昌县各培育2家。各区、县(市)建成1个以上再生资源智能化分拣中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提升

分类

处置

体系

建设

31

推进市区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项目建设。

越城区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

32

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碳化处置技术。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33

各区、县(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建设局

保障

措施

34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绍兴市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绍兴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35

制定《酒店一次性用品管理办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文广旅游局

36

制定《限制使用塑料袋管理办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37

制定《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及循环利用管理办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邮政管理局

38

编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列专项规划。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39

完善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政策,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实行差别化按量按效收费政策。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

40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优惠政策,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制度。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保障

措施

41

出台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处置扶持政策。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2

出台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扶持政策。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43

引进园林垃圾碳化①、可回收物智能化分拣②和工厂化拆解③、餐厨垃圾生物养殖④等技术。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①③④市综合执法局

②③市商务局

44

落实《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合理设置环卫设施保障中心,提升改造原有环卫设施保障中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5

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八进”活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46

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教育局

47

利用城市管家、师爷说新闻等栏目,开辟垃圾分类教育平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单位

48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监管平台,提升全流程监管水平。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市综合执法局

注:带△的为总牵头部门。


 

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内容

具体完成时间或数量

责任单位

越城区

柯桥区

上虞区

诸暨市

嵊州市

新昌县

1

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收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2

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使用的包装工具,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袋,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3

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星级酒店、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不主动提供、摆放一次性消费用品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4

实施净菜进城

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实施净菜进城

约40%

约40%

约40%

约40%

约40%

约40%

各区、县(市)政府

5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个

2个

2个

2个

2个

2个

各区、县(市)政府

6

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建设

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

10个

10个

10个

10个

10个

10个

各区、县(市)政府

7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建设

创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

20%

20%

20%

20%

20%

20%

各区、县(市)政府

8

快递循环包装箱、包装袋回收装置

在居民小区、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9

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建设

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有条件的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等,推行易腐垃圾就地处置

6家

6家

6家

6家

6家

6家

各区、县(市)政府

10

生活垃圾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建设

完成50%的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建设

2020年6月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11

定时定点集中收集

50%的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小街小巷开展定时定点收集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12

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配置

完成清运车辆规范化配置工作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各区、县(市)政府

13

生活垃圾中转站配置

全面完成现有垃圾中转站提档升级,规划并启动中转站新建工作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14

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绍兴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焚烧项目(一期)

/

2020年底

/

/

/

/

市公用事业集团

15

诸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

/

2020年底

/

/

诸暨市政府

16

新昌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

/

/

/

2020年底

新昌县政府

17

可回收物处理设施

建设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

70%的小区完成回收点设置;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70%的小区完成回收点设置;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70%的小区完成回收点设置;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70%的小区完成回收点设置;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70%的小区完成回收点设置;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70%的小区完成回收点设置;完成70%的中转站建设

各区、县(市)政府

18

各区、县(市)建成1个以上再生资源智能化分拣中心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19

建成市区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项目

2020年底

/

/

/

/

/

越城区政府

20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3个

3个

3个

3个

2个

2个

各区、县(市)政府

21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

1个

1个

1个

1个

/

/

各区、县(市)政府

22

大件、园林、装修和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越城区、柯桥区分别建成碳化处置项目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23

各区、县(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24

环卫设施保障中心建设

对原有的环卫设施保障中心进行提升改造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2020年6月

各区、县(市)政府

25

新建环卫设施保障中心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2020年底

各区、县(市)政府

26

监管平台建设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平台

2020年7月

2020年7月

2020年7月

2020年7月

2020年7月

2020年7月

各区、县(市)政府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