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方案
为巩固深化城市交通治堵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工作措施和成果,持续落实《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第二轮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市开展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有效控降交通事故,着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党政牵头、公安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交通管理工作格局,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势,确保实现2020年全市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城市健康交通指数保持较高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平安类措施
1.调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体系,落实道安办实体化运作,优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组织架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道路隐患整治组、重点车辆整治组、路面管理整治组、社会面宣传组、伤员救治保障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继续落实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制度,实施全口径交通事故日通报制度,每月2次对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点评,每月通报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每季度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3.规范公路路长制。结合事故多发现状,调整国省道、县乡道路长设置,建立一对一路长负责制,在对应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公示牌,建立完善路长巡查、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4.严格落实《浙江省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并落实钉钉签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5.严格落实全口径交通死亡事故“一案三查”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6.深化交通事故伤者专业救援机制。深化警医联动机制,畅通城乡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配强专业医疗救治力量和资源,提升伤员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7.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的即时调动和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8.落实省、市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完成省级7处、市级20处事故多发点段治理。落实道路交通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做到边排查边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9.推进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对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开展排查梳理,对需要增设信号灯的,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请示,推动落实建设经费;对需要增设减速带的,纳入公路养护范畴进行施工,视情同步增设爆闪灯、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0.排查治理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在2019年完成二级加宽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置50%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安装进度,确保安装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道路,需书面向市道安办报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级公路集散路段或事故多发段要设置中间带。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1.强化集散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穿镇穿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综合采取限速、隔离、渠化、亮灯等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同时,全面取缔公路及沿线的马路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2.持续推进公路隧道、桥梁、长下坡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13.排查治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桥梁承载能力和防撞护栏设置情况,配套完善超越桥面承载能力的车辆禁行标志标线的设置,并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升级改造桥梁护栏。(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14.建立公路、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绿化树木遮挡视距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公路及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平交口或开口处绿化树木遮挡行车视距问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管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5.优化公路、城市道路斑马线设置,对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配套建设斑马线抓拍系统,对路基宽度大于30米的公路及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米的城市道路设置两次过街设施;确保道路限速60km/h以上的路段斑马线抓拍系统设置达到100%,城市道路斑马线礼让率达到100%,公路及农村道路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16.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对“两客一危一重”等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两外”客运车辆运营情况,严厉打击“两外”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建立对“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物流企业驾驶人的片组式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教育,提升安全出行意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府)
17.严格落实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两客一危一重一校”及农村面包车的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建立驾驶资格排查禁入机制,督促客运企业不得聘用有吸毒记录、三年内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落实行业内散装水泥专用车100%纳入“安全共治”系统监管;落实校车及非专用校车接送小学生问题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8.严格落实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通报制度。各地每月结合交通事故、车均违法及“三率”情况,确定“红榜”和“黑榜”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当月列入黑榜的企业要落实约谈;对连续纳入红榜的企业报请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19.全面完成公交车驾驶区隔离装置,“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20.制定本市“营转非”大客车、国三标准及以下10座以上租赁车辆、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逐步淘汰政策,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政府)
21.开展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对擅自提供客货运车辆改装业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落实常态监管机制;对发现或查获的改装车辆落实源头追溯,依法从严惩处车主及改装企业的非法改装行为,并做好信息通报和核查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2.严格实施工程运输车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工程运输车本地化、企业化、行业化集中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禁止无登记证、无通行证的工程车辆投入本地建筑工程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23.禁止生产、销售未经中国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24.全面实施上道路拖拉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本市变型拖拉机淘汰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25.进一步夯实平安工作基础,摸排、收集非法营运行为信息和超限超载信息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清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26.深化“一创一治”系列行动。紧盯中重型货车(含渣土泥浆车、散装水泥专用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机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载人,机动车驾驶人开车玩手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滚动整治,并一律依法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7.加强联合治超力度。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驻站执法,落实“一超四罚”,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8.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坚持路面和源头协同联动,加快提升快递、外卖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佩戴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
29.拓展“警保联勤”机制。深化“警保联勤”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模式,组建各保险机构公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交通事故定损,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提升快速定损、理赔效能;全面建设“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鼓励各保险公司参与“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各区、县(市)每个乡镇均建立不少于1个标准“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投入实体化运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绍兴银保监分局、市保险协会,各区、县〔市〕政府)
30.持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员、老年群体的精准宣传劝导,落实每个行政村“一部宣传片、一列宣传展板、一条宣传横幅、一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五个一工程,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市〕政府)
31.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推动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市〕政府)
3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出普法宣传精品力作,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课件,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市〕政府)
(二)治堵管理类措施
1.继续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将组织参与文明礼让劝导活动作为各地各部门的一项常态公益活动,使行动的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交投集团、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2.推进交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将交通失信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由相关部门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交通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
3.科学编制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以新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将相关理念和技术要求贯彻落实到新修编的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推进全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上报市规管委会议的重大项目须按要求在选址论证报告或地块出让前期研究报告中,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专门章节,各县(市)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镜湖新区开发办、市城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5.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立法工作。将已拟订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6.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勤务模式改革。利用智能交管平台,实行扁平指挥,就近调度,快速处置。建立经损和轻微伤情事故快速恢复机制,压降事故警情。建立铁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动态处置机制,加强交管铁骑巡逻,提升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实时处置能力。加强交管12123平台宣传力度,提升交通事故自主处理的使用率。完善交管12123平台功能,后台数据实时提供,通过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提高事故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实施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试点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结合老小区改造,越城区范围内试点1—2个小区,充分发挥支路“毛细血管”功能,盘活道路资源,提高路网密度,有效缓解小区交通拥堵、停车难、秩序乱问题,为小区居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8.优化公交线路开通特色公交。市区全年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5条,开通特色公交线路5条,新增或改造微公交1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9.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机制。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合监管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合理施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促进规范停放;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开展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投放机制和总量控制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
10.推进轨道交通管理立法工作。完成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绍兴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11.推进交通数据开放。以公众服务为导向,推进城市交通数据开放,形成应用成果至少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投集团)
12.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摸排清理,加大智慧城管平台视频监控摸排力度,发现人行道违停车辆,以短信的方式温馨提醒车主,提升人行道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各区、县〔市〕政府)
13.扩建、优化公共自行车网点。加强公共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优化网点布局,在主城区新增50个无桩公共自行车网点,新投入1500辆扫码自行车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共自行车的道路分担能力。(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14.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全市新增(更新)公交车辆308辆,其中新增67辆、更新241辆,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15.优化市区公交线网,促进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开展市区公交线网优化效果评估,提出近期线网优化方案,加强公交与轨道线网接驳研究,制订《绍兴市区公交线网优化及轨道交通接驳方案》。(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集团,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
16.推进公交路权优先保障。市区新建公交专用道8.5公里、公交进口优先道2个。其中越城区新建公交专用道4.5公里、公交进口优先道2个;上虞区新建公交专用道4公里。新增公交线路自动抓拍系统1条。(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政府、上虞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7.推进市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完成越城区原停车诱导系统(一期)工程改造,将11块二级诱导屏统一接入二期平台;完成柯桥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二期建设,升级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平台,新接入20个停车场数据。(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三)治堵工程类措施
1.实施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公路群贤路东延工程三期建设,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容城市(快速)道路功能,设计时速80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上虞区政府)
2.推进越东路及南延段智慧快速路建设,北起杭甬高速绍兴收费站,南至二环南路以北,道路全长17.54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3.推进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智慧快速路建设,西起镜水路东侧,沿现状G104(二环北路),东至越东路,道路主线全长约11.6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推进329国道(市区段)智慧快速路建设,西起湖安路,沿现状329国道,东至越兴路,道路主线全长22.35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5.推进二环西路智慧快速路建设,北起凤林西路以北,南至文渊路以东,全长约9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6.推进越东路(三江路—规划曹娥江大桥)智慧快速路工程建设,南接越东路三江路口高架跳水台,北至临海路接规划曹娥江大桥,主线全长约2.1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7.推进解放大道及北延伸(康宁路、汤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南起解放大道与杭甬客专相交南侧,北与正在实施的(三江路至童家塔公路)荷东大桥主线桥进行连接,道路全长约3.6公里。(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8.推进杭绍台高速建设工程绍兴金华段建设,绍兴金华段全长约115.28公里,全线设计时速100公里。设枢纽3处、服务区及停车区4处、互通收费站12处、互通连接线3条、管理中心1处、分中心1处。起点至绍诸高速段(约30公里)为双向6车道,绍诸高速以南段为双向4车道。(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34.1公里,共设车站23座。设鉴湖停车场、万绣路车辆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设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为大明路主变和镜湖主变)、一座控制中心。(责任单位:市轨道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
10.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建设。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0.55公里,共设车站9座。设袍江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2座。(责任单位:市轨道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
11.推进绍兴风情旅游新干线项目二期建设。在先行段开通运营的钱清站、绍兴站、上虞站3个站的基础上加密新建迪荡站、百官站2个车站以及对既有设施进行综合改造等。(责任单位:市轨道交通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
12.推进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建设工程,全长约3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4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3.推进五云南路建设工程,北起胜利东路,南接云东路,长2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4.推进都泗门路建设工程,全长476米,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18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5.推进银苑路建设工程,银苑路(银桥路—朱林路)全长338米,其中新建道路234.61米(含桥梁1座),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6.推进国周路南延段改造工程,道路长350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7.推进1号路(东绸路至孝贞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东绸路,终止于孝贞路,全长约201米。(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8.推进2号路(1号路至体育场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1号路,终止于体育场路,全长约375米。(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19.推进上大路(庙西港路至凤林西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20米,设计起点位于凤林西路,终止于庙西港路,道路全长约493米。(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0.推进尚书路(横江至耶溪路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耶溪路,终止于横江南岸,道路全长约540米。(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1.推进横江路(尚书路至舜家娄段)建设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尚书路,终止于舜家娄西岸,全长约190米。(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2.推进文渊路改造工程,南起城南大道,北至廊桥,全长357米,道路宽32米,双向2车道。(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3.启动迪荡中学地下停车库建设(建设标准参照绍兴一中初中部)。(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4.新建改建公交首末(枢纽)站6个,其中越城区2个、柯桥区1个、上虞区3个;启动建设公交停保场2个,越城区、上虞区各1个。(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
25.完成镜湖公交综合停保场建设。(责任单位:镜湖新区开发办、市交投集团;配合单位:柯桥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26.全市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150个(越城区48个、柯桥区30个、上虞区40个、诸暨市22个、嵊州市5个、新昌县5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包括嵌入式停靠站)60个(越城区20个、柯桥区10个、上虞区15个、诸暨市10个、嵊州市2个、新昌县3个),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市新建公交电子站牌100个(越城区25个、柯桥区20个、上虞区20个、诸暨市15个、嵊州市10个、新昌县10个)。(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投集团)
27.全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70公里。(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8.推进全市联网路建设,建成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绸缎中路(张溇段)、官渡路二期等3条联网路。(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镜湖新区开发办;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29.全市新增停车位10000个。(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建设局)
30.对平江路卧龙路口、西施山路(环城东路—胜利东路)、中兴大道与凤林西路交叉口、中兴大道与洋江路交叉口、杨绍线州山村口、瓜渚路越州大道口、柯海线柯北大道口、江环路与凤鸣路口、舜江西路与人民大道(西段)路口、诸暨市东二环路与高湖路交叉口、诸暨市环城西路与艮塔西路交叉口、嵊州大道与相公殿路口、嵊州市罗小线长雅路口、新昌县沿江中路与西镇路口、新昌县527国道马大王三岔口等15个堵点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镜湖新区开发办,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进、谁督导”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高效运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过程性和结果性指标的督导、推进和考核,定期分析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按照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扣分,对有关责任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附件:1.2020年全市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平安类)
2.2020年全市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管理类)
3.2020年全市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工程类)
附件1
2020年全市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平安类)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巩固交通安全综治机制,提升交通安全综治能力 | 调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工作组的领导组成,落实道安办实体化运作,优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组织架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道路隐患整治组、重点车辆整治组、路面管理整治组、社会面宣传组、伤员救治保障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 | 3月上旬前完成 调整优化工作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
2 | 继续落实工作交办、催办、督办制度,实施全口径交通事故日通报制度,每月2次对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点评,每月通报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每季度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 |
3 | 规范公路路长制。结合事故多发现状,调整国省道、县乡道路路长设置,建立一对一路长负责制,在对应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公示牌;建立完善路长巡查、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机制。 | 3月底前完成路长调整及路长公示牌设置;每月常态化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
4 | 严格落实《浙江省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并落实钉钉签到。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
5 | 严格落实全口径交通死亡事故“一案三查”制度。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
6 | 深化交通事故伤者专业救援机制。深化警医联动机制,畅通城乡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配强专业医疗救治力量和资源,提升伤员救治能力。 | 常态化开展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区、县(市)政府 | |
7 | 健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的即时调动和保障体系。 | 常态化开展 | 市应急管理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
8 | 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 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 | 落实省、市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完成省级7处、市级20处事故多发点段治理。落实道路交通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做到边排查边治理。 | 9月底前完成省级和市级事故多发点段治理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
9 | 推进农村道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对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开展排查梳理,对需要增设信号灯的,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请示,推动落实建设经费;对需要增设减速带的,纳入公路养护范畴进行施工,视情同步增设爆闪灯、凸面镜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 4月底前完成排查;10月底前完成1/3的工程建设任务。 |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
10 | 排查治理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在2019年完成二级加宽公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设置50%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央或机非隔离设施安装进度,确保安装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道路,需书面向市道安办报备,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级公路集散路段或事故多发段要设置中间带。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平交口和路侧开口开展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治理。 | 3月底前完成摸排;11月底前完成治理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综合执法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
11 | 强化集散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穿镇穿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对3年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路段开展安全评估,综合采取限速、隔离、渠化、亮灯等措施对隐患进行治理。同时,全面取缔公路及沿线的马路市场。 | 3月底前完成安全评估,并取缔马路市场;10月底前完成治理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市综合执法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
12 | 持续推进公路隧道、桥梁、长下坡安全隐患治理。 | 4月底前完成排查;11月底前完成整改 |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投集团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13 | 排查治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桥梁承载能力和防撞护栏设置情况,配套完善超越桥面承载能力的车辆禁行标志标线的设置,并按照行业相关要求升级改造桥梁护栏。 | 10月底前完成治理 | 市综合执法局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14 | 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 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 | 建立公路、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绿化树木遮挡视距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公路及城市道路中央或机非隔离花坛平交口或开口处绿化树木遮挡行车视距问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日常管养。 | 3月底前开展一次排查治理,后常态化落实 |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综合执法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15 | 优化公路、城市道路斑马线设置,对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配套建设斑马线抓拍系统,对路基宽度大于30米的公路及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米的城市道路设置两次过街设施;确保道路限速60km/h以上的路段斑马线抓拍系统设置达到100%,城市道路斑马线礼让率达到100%,公路及农村道路达到80%以上。 | 6月底前完成设施建设。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 市级有关部门 | |
16 | 巩固源头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重点车辆闭环管理能力 |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对“两客一危一重”等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两外”客运车辆运营情况,严厉打击“两外”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建立对“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物流企业驾驶人的片组式管理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教育,提升安全出行意识。 | 每月常态化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市综合执法局 |
17 | 严格落实重点车辆源头监管。“两客一危一重一校”及农村面包车的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建立驾驶资格排查禁入机制,督促客运企业不得聘用有吸毒记录、三年内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落实行业内散装水泥专用车100%纳入“安全共治”系统监管;落实校车及非专用校车接送小学生问题的安全监管。 | 常态化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教育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
18 | 巩固道路隐患常态排查治理 机制,提升道路安全基础防范能力 | 严格落实重点运输企业“红黑排行榜”通报制度。各地每月结合交通事故、车均违法及“三率”情况,确定“红榜”和“黑榜”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当月列入黑榜的企业落实约谈;对连续纳入红榜的企业报请奖励。 | 每月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 各区、县(市)政府 |
19 | 全面完成公交车驾驶区隔离装置,“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 6月底全部完成改造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市交投集团 各区、县(市)政府 | |
20 | 制定本市“营转非”大客车、国三标准及以下10座以上租赁车辆、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逐步淘汰政策,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 | 3月底前完成淘汰方案,并逐步推进淘汰 |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 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1 | 开展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对擅自提供客货运车辆改装业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并落实常态监管机制;对发现或查获的改装车辆落实源头追溯,依法从严惩处车主及改装企业的非法改装行为,并做好信息通报和核查工作。 | 3月底前完成排查,后常态治理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
22 | 严格实施工程运输车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工程运输车本地化、企业化、行业化集中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体系。禁止无登记证、无通行证的工程车辆投入本地建筑工程市场。 | 常态化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 市建设局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3 | 禁止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常态化开展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4 | 全面实施上道路拖拉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本市变型拖拉机淘汰工作。 | 3月底前制定淘汰工作推进计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5 | 进一步夯实平安工作基础,摸排、收集非法营运行为信息和超限超载信息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清单。 | 常态化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6 | 巩固路面严管整治机制,提升道路安全防控能力 | 深化“一创一治”系列行动。紧盯中重型货车(含渣土泥浆车、散装水泥专用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机动)三轮车(含老年代步车)载人,机动车驾驶人开车玩手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滚动整治,一律顶格处罚。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27 | 加强联合治超力度。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驻站执法,落实“一超四罚”,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 | 常态化开展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8 | 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坚持路面和源头协同联动,加快提升快递、外卖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市邮政管理局 各区、县(市)政府 | |
29 | 拓展“警保联勤”机制。深化“警保联勤”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模式,组建各保险机构公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交通事故定损,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提升快速定损、理赔效能;全面建设“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鼓励各保险公司参与劝导站建设,全市各乡镇均建立不少于1个标准“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投入实体化运作。 | 6月底前,完成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警保合作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 | 市公安局 | 绍兴银保监分局 市保险协会 各区、县(市)政府 | |
30 | 巩固重点对象精准宣教机制,提升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 | 持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外来人员、老年群体的精准宣传劝导,落实每个行政村“一部宣传片、一列宣传展板、一条宣传横幅、一场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五个一工程,切实发挥“两站两员”作用。 | 4月底前完成“五个一”工程;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 | 市公安局 | 市委宣传部 各区、县(市)政府 |
31 | 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推动联合惩戒。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市委宣传部 各区、县(市)政府 | |
32 |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出普法宣传精品力作,完善面向中小学生、“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的课程课件,鼓励VR、AR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 | 常态化开展 | 市公安局 | 市委宣传部 各区、县(市)政府 |
附件2
2020年全市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管理类)
序号 | 实施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要求 |
1 | 继续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 | 深化文明出行礼让行动,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将组织参与文明礼让劝导活动作为各地各部门的一项常态公益活动,使行动的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 市文明办 | 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交投集团、市新闻传媒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 1.将礼让斑马线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测评工作; 2.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工作,出台相关工作方案; 3.开设曝光专栏,同时将礼让斑马线情况通报各区、县(市)。 |
2 | 推进交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 将交通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失信联合惩戒。 | 市发改委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 | 1.3月底前完成《绍兴市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制订; 2.完善绍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全市交通失信信息纳入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10月启动交通失信联合惩戒。 |
3 | 科学编制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 以新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将相关理念和技术要求贯彻落实到新修编的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中。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1.一季度启动规划准备工作; 2.二、三季度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同步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3.四季度完成初稿。 |
4 | 推进全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 上报市规管委会议的重大项目须按要求在选址论证报告或地块出让前期研究报告中,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专门章节,各县(市)同步推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镜湖新区开发办、市城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 1.镜湖新区开发办做好高铁北站TOD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0月底前完成; 2.全市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或章节的相关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要求; |
5 | 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立法工作 | 将已拟订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市公安局 | 市司法局 |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6 | 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勤务模式改革 | 利用智能交管平台,实行扁平指挥,就近调度,快速处置。建立经损和轻微伤情事故快速恢复机制,压降事故警情。建立铁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动态处置机制,加强交管铁骑动态巡逻,提升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实时处置能力。加强交管12123平台宣传力度,提升交通事故自主处理的使用率。完善交管12123平台功能,后台数据实时提供,通过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提高事故处置效率。 | 市公安局 | 市财政局 | 1.建立经损和轻微伤情事故快速恢复机制,6月完成。 2.铁骑警队全年常态化开展动态巡逻。 3.完善交管12123平台功能。 |
7 | 实施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 | 试点小区微循环交通组织。结合老小区改造,在越城区范围内试点1—2个小区,充分发挥支路“毛细血管”功能,盘活道路资源,提高路网密度,有效缓解小区交通拥堵、停车难、秩序乱问题,为小区居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市公安局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 3月底完成摸排调研,6月底完成规划,8月底完成试点并实施。 |
8 | 优化公交线路开通特色公交 | 市区全年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5条,开通特色公交线路5条,新增或改造微公交线路1条。 |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 | 市公安局 | 1-6月调整公交线路5条,开通特色公交线路1条;6-9月调整公交线路5条,开通特色公交线路2条;9-11月调整公交线路5条,开通特色公交线路2条;11月底前新增或改造微公交1条。 |
9 | 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机制 | 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合监管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合理施划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促进规范停放;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开展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投放机制和总量控制研究。 |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 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 | 3月底前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合监管机制;4月底前制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6月底前完成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投放机制和总量控制研究报告;9月底前市综合执法局发文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域,全市应用电子围栏技术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达到3000辆以上; |
10 | 做好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 做好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准备工作,形成《绍兴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 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集团 | 市公安局 | 二季度开展调研、座谈;三季度完成初稿;四季度形成征求意见稿。 |
11 | 推进交通数据开放 | 以公众服务为导向,推进城市交通数据开放,形成应用成果至少1个以上。 | 市大数据局 |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投集团 | 1.动态更新城市交通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格式、归集方式、开放条件、更新频率等要素,全年持续动态更新; 2.以公告形式更新已有的数据开放制度,数据开放途径清晰、可行、高效,每季度更新一次; 3.市交投集团形成应用成果至少1个以上。 |
12 | 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 | 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摸排清理,加大智慧城管平台视频监控摸排力度,发现人行道违停车辆,以短信方式温馨提醒车主,提升人行道停车管理水平。 | 市综合执法局 |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各区、县(市)政府 | 1.组织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进行摸排,发现有未经审批或设置不合理的私划车位一律取消; 2.对人行道违停车辆实行短信温馨提醒,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开展严查严治; 3.全年常态化开展。 |
13 | 扩建、优化公共自行车网点 | 加强公共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优化网点布局,在主城区新增50个无桩公共自行车网点,新投入1500辆扫码自行车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共自行车的道路分担能力。 | 市综合执法局 |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 一季度前完成新增50个无桩公共自行车网点的选址工作;二、三季度办理新增网点与新投放自行车的相关手续;四季度完成招投标工作与新增网点建设工作。 |
14 | 新增(更新)公交车辆 | 全市新增(更新)公交车辆308辆,其中新增67辆、更新241辆,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比重达到90%以上。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 一季度上报全市公交车新增和更新数量计划,其中市交投集团181辆(新增67辆、更新114辆)、诸暨市更新10辆、嵊州市更新97辆、新昌县更新20辆;二、三季度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四季度完成公交车辆新增(更新)工作。 |
15 | 优化市区公交线网,促进公交与轨道交通融合发展 | 开展市区公交线网优化效果评估,提出近期线网优化方案,加强公交与轨道线网的接驳研究,制订《绍兴市区公交线网优化及轨道交通接驳方案》。 | 市交投集团 | 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集团,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 3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6月底前完成方案初稿;9月底前完成评审稿;11月形成方案。 |
16 | 推进公交路权优先保障 | 市区新建公交专用道8.5公里、公交进口优先道2个。其中越城区新建公交专用道4.5公里、公交进口优先道2个;上虞区新建公交专用道4公里。新增公交线路自动抓拍系统1条。 | 市交投集团,越城区、上虞区政府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 越城区:世纪街(中兴大道—越兴路)新建公交专用道,会稽路与城南大道交叉口、会稽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等2个路口新建公交进口优先道,10月完成建设并启用; 上虞区:五星大道(梁祝大道—虞舜大道)等1条道路新建公交专用道,10月完成建设并启用。 市交投集团:新增公交线路自动抓拍系统1条,10月底前完成并启用。 |
17 | 推进市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 | 完成越城区原停车诱导系统(一期)工程改造,将11块二级诱导屏统一接入二期平台;完成柯桥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二期建设,升级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平台,新接入20个停车场数据。 | 越城区、柯桥区政府 |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 越城区:一季度完成前期工作;二季度进场施工;三季度完工。 柯桥区:一季度外场施工;二季度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
附件3
2020年全市城乡平安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清单(治堵工程类)
序号 | 实施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公路群贤路东延工程三期建设 | 实施袍江马山至上虞曹娥公路群贤路东延工程三期建设,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容城市(快速)道路功能,设计时速80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上虞区政府 | 一季度总形象进度至40%,二季度总形象进度至55%,三季度总形象进度至75%,四季度总形象进度达到98%。 |
2 | 越东路及南延段智慧快速路建设 | 推进越东路及南延段智慧快速路建设,北起杭甬高速绍兴收费站,南至二环南路以北,道路全长17.54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总形象进度至34%,二季度总形象进度至41%,三季度总形象进度至48%,四季度总形象进度达到55%。 |
3 | 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智慧快速路建设 | 推进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智慧快速路建设,西起镜水路东侧,沿现状G104(二环北路),东至越东路,道路主线全长约11.6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一季度总形象进度至30%,二季度总形象进度至40%,三季度总形象进度至50%,四季度总形象进度达到60%。 |
4 | 329国道(市区段)智慧快速路建设 | 推进329国道(市区段)智慧快速路建设,西起湖安路,沿现状G329,东至越兴路,道路主线全长22.35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一季度总形象进度至30%,二季度总形象进度至40%,三季度总形象进度至50%,四季度总形象进度达到60%。 |
5 | 二环西路智慧快速路建设 | 推进二环西路智慧快速路建设,北起凤林西路以北,南至文渊路以东,全长约9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一季度一期形象进度至19%,二季度一期形象进度至26%,三季度一期形象进度至33%,四季度一期形象进度至40%。 |
6 | 越东路(三江路—规划曹娥江大桥)智慧快速路建设 | 推进越东路(三江路—规划曹娥江大桥)智慧快速路工程建设,南接越东路三江路口高架跳水台,北至临海路接规划曹娥江大桥,主线全长约2.1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总形象进度至2.5%,二季度总形象进度至6.5%,三季度总形象进度至10.5%,四季度总形象进度至15%。 |
7 | 解放大道及北延伸(康宁路、汤公路)建设 | 推进解放大道及北延伸(康宁路、汤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南起解放大道与杭甬客专相交南侧,北与正在实施的(三江路至童家塔公路)荷东大桥主线桥进行连接,道路全长约3.6公里。 | 市城投集团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总形象进度至3%,二季度总形象进度至8%,三季度总形象进度至14%,四季度总形象进度至20%。 |
8 | 杭绍台高速绍兴金华段工程建设 | 推进杭绍台高速建设工程绍兴金华段建设,绍兴金华段全长约115.28公里,全线设计时速100公里。设枢纽3处、服务区及停车区4处、互通收费站12处、互通连接线3条、管理中心1处、分中心1处。起点至绍诸高速段(约30公里)为双向6车道,绍诸高速以南段为双向4车道。 | 市交投集团 | 市交通运输局 | 一季度机电进场,十标悬浇完成,两条连接线主体完成,总形象进度至77%;二季度十标主体完成,三标至十标房建主体框架、主线路面工程完成,总形象进度至82%;三季度三标至十标交工检测、完成通车,总形象进度至87%;四季度城市段(一二标)主体工程完工,总形象进度至90%。 |
9 | 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 |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34.1公里,共设车站23座。设鉴湖停车场、万绣路车辆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设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为大明路主变和镜湖主变),一座控制中心。 | 市轨道交通集团 |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建设局 | 一季度镜凤区间双线贯通;二季度控制中心地下室结构完成;三季度鉴湖停车场开展桩基施工,累计5座车站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四季度累计4个区间双线贯通,累计10座车站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主要专业的机电设备招标,控制中心完成房屋主体结构。 |
10 | 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建设 | 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0.55公里,共设车站9座。设袍江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2座。 | 市轨道交通集团 |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建设局 | 一季度2座站点开展管线迁改;二季度完成镜湖站2号线部分围护结构;三季度2座站点开始主体围护结构施工;四季度4座站点完成一期管线迁改的管道施工,开展主体围护结构施工,镜湖站2号线主体完成70%。 |
11 | 绍兴风情旅游新干线项目二期建设 | 在先行段开通运营的钱清站、绍兴站、上虞站3个站的基础上加密新建迪荡站、百官站2个车站以及对既有设施综合改造等。 | 市轨道交通集团 |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建设局 | 一季度迪荡站路内管线迁改基本完成,站前、站后工程累计完成15%;二季度迪荡站站前、站后工程累计完成50%;三季度迪荡站站前、站后工程累计完成80%;四季度迪荡站站前、站后工程基本完成。 |
12 | 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建设工程 | 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建设工程,全长约3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4米,双向2车道。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雨水管、道路挡墙、半刚性层;二季度完成沥青摊铺、交通设施、路灯等,竣工验收。 |
13 | 五云南路建设工程 | 五云南路建设工程位于迪荡新城,北起胜利东路,南接云东路,长24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道路挡墙、配套管线、半刚性层施工;二季度完成沥青摊铺、交通设施、路灯等,竣工验收。 |
14 | 都泗门路建设工程 | 都泗门路建设工程,全长476米,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18米,双向2车道。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道路挡墙、配套管线、半刚性层施工;二季度完成沥青摊铺、交通设施、路灯等,竣工验收。 |
15 | 银苑路建设工程 | 银苑路(银桥路—朱林路)全长338米,其中新建道路234.61米(含桥梁1座),路幅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桥桩完成,塘渣回填,挡墙施工;二季度完成梁板吊装,配套管线、半刚性层施工;三季度完成沥青摊铺,工程收尾。 |
16 | 国周路南延段改造工程 | 国周路南延段改造工程,道路长350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幅宽20米,双向2车道。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原砼板块挖除,地基处理、雨水管、挡墙施工;二季度完成路面砼浇筑、人行道施工、交通设施设置,工程竣工。 |
17 | 1号路(东绸路至孝贞路段)建设工程 | 1号路(东绸路至孝贞路段)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东绸路,终止于孝贞路,全长约201米。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4月完成建设。 |
18 | 2号路(1号路至体育场路段)建设工程 | 2号路(1号路至体育场路段)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2米,设计起点位于1号路,终止于体育场路,全长约375米。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4月完成建设。 |
19 | 上大路(庙西港路至凤林西路段)建设工程 | 上大路(庙西港路至凤林西路段)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20米,设计起点位于凤林西路,终止于庙西港路,道路全长约493米。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80%;二季度完成建设。 |
20 | 尚书路(横江至耶溪路段)建设工程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耶溪路,终止于横江南岸,道路全长约540米。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50%;二季度完成80%;三季度完成建设。 |
21 | 横江路(尚书路至舜家娄段)建设工程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按双向2车道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道路宽度18米,设计起点位于尚书路,终止于舜家娄西岸,全长约190米。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完成形象进度50%;二季度完成80%;三季度完成建设。 |
22 | 文渊路改造工程 | 南起城南大道,北至廊桥,全长357米。道路宽32米,双向2车道。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2月完成建设。 |
23 | 建设迪荡中学地下停车库 | 启动迪荡中学地下停车库建设(建设标准参照绍兴一中初中部)。 | 越城区政府 | 市建设局 | 一季度启动建设;二、三季度基础施工;四季度主体施工。 |
24 | 推进市区公交首末站建设 | 新建改建公交首末(枢纽)站6个,其中越城区2个、柯桥区1个、上虞区3个;启动建设公交停保场2个,越城区和上虞区各1个。 | 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投集团 | 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1月底前完工。 |
25 | 完成公交停保场建设 | 完成镜湖公交综合停保场建设。 | 镜湖新区开发办、市交投集团 | 柯桥区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 一季度完成综合楼、保修车间桩基施工;二季度完成车间、加油站主体结顶;三季度完成综合楼结顶及启动场外路面浇筑;四季度完成综合楼装修及场外绿化、竣工验收。 |
26 | 推进全市公交停靠站建设 | 全市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150个(越城区48个、柯桥区30个、上虞区40个、诸暨市22个、嵊州市5个、新昌县5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包括嵌入式停靠站)60个(越城区20个、柯桥区10个、上虞区15个、诸暨市10个、嵊州市2个、新昌县3个),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全市新建公交电子站牌100个(越城区25个、柯桥区20个、上虞区20个、诸暨市15个、嵊州市10个、新昌县10个)。 | 各区、县(市)政府 | 市交通运输局 市建设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交投集团 | 1.公交停靠站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1月底前完工。 2.公交电子站牌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11月底前完成。 |
27 | 推进城市道路建设 | 全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70公里。 | 各区、县(市)政府 | 市建设局 | 完成省定任务(待省任务下达后,再行分解落实)。 |
28 | 推进全市联网路建设 | 全市建成3条联网路。 | 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镜湖新区开发办 | 市建设局 | 越城区:东光路(城南大道至凤江路段)8月完成建设。 柯桥区:绸缎中路(张溇段)一季度完成总工程量50%;二季度完成总工程量80%;三季度完工。 镜湖新区:官渡路二期2月中旬完成桥面全线贯通;3月底完成桥梁体系转换;5月底完成桥面附属部分施工;6月全线通车。 |
29 | 推进全市停车位建设 | 全市新增停车位10000个。 | 各区、县(市)政府 | 市建设局 | 越城区2000个、柯桥区2000个、上虞区2000个、诸暨市2000个、嵊州市1000个、新昌县1000个,11月底前完成。 |
30 | 15个堵点改造 | 平江路卧龙路口,改造平江路卧龙路口至云东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往桥上两侧通行;增加该路段机动车道2个,在平江路云东路口设置可变车道,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 越城区政府 | 市公安局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工。 |
西施山路(环城东路-胜利东路),对现有西施山路段面进行重新设置,将当前的双向两车道拓宽为双向四车道来缓解交通压力。 | 越城区政府 | 市公安局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工。 | ||
中兴大道凤林西路交叉口,通过对泗汇江桥接坡段拓宽车道,在原有4车道基础上增加2个车道。 | 镜湖开发办 | 市公安局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工。 | ||
中兴大道与洋江路交叉口,通过缩减中心的绿化带,在北口新增一个左转车道。改造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工。 | ||
杨绍线州山村口改造,改造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增设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监控设施。 | 柯桥区政府 | 一季度方案设计;二季度招标;三季度完工。 | |||
瓜渚路越州大道口改造,改造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渠化路口,增加车道。 | 柯桥区政府 | 一季度制定并招投标;二季度实施改造;三季度完工。 | |||
柯海线柯北大道口改造,改造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渠化路口,增加车道。 | 柯桥区政府 | 一季度制定并招投标;二季度实施改造;三季度完工。 | |||
江环路与凤鸣路路口改造,渠化路口,安装信号灯、完善标志标线。 | 上虞区政府 | 一季度制定并招投标;二季度实施改造,三季度完工。 | |||
舜江西路与人民大道(西段)路口改造,舜江西路中间隔离,增加路口车道。路面重新铺设、完善标志标线。 | 上虞区政府 | 一季度月制定方案;二季度招标;三季度施工;11月完工。 | |||
诸暨市东二环路与高湖路交叉口改造,东二环南向北方向,南进口原右转弯车道改为直行车道,辅道上设置一条右转弯车道。 | 诸暨市政府 | 1月完成改造。 | |||
诸暨市环城西路与艮塔西路交叉口改造,环城西路南北向出口道侧分带都缩减宽度,增加一个出口机动车车道。 | 诸暨市政府 | 2月完成改造。 | |||
嵊州大道与相公殿路口改造,拆除部分平房,增加道路开口面积,增加车辆右进右出通行量,增加行人信号灯,配建一个立体停车库。 | 嵊州市政府 | 5月完成设计;7月招标;11月完成改造。 | |||
嵊州市罗小线长雅路路口改造,渠化路口,安装路口信号灯,完善标志标牌。 | 嵊州市政府 | 3月完成设计;5月招标;7月完成改造。 | |||
新昌县沿江中路与西镇路口改造,在路口设置施划交通标线,安装路口信号灯,完善标志标牌。 | 新昌县政府 | 2月完成设计;5月完成改造。 | |||
新昌县527国道马大王三岔口改造,东西进口通过压缩绿化带,拓宽为3进口道,北进口设置2个左转车道、2个右转车道,东西进口设置信号灯。 | 新昌县政府 | 2月前期踏勘;5月制定方案;6月启动改造;11月完成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