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越城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越城区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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