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
政策通知公告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医师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1/14 5.0k 阅读 399 点赞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市级公立医疗机构:

  医保医师管理是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形势下的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4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工作。

  二、各地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强化沟通联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流程,有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郭美媛 联系电话:89115825

  附件: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