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购物退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受害人及其网上购物的订单详情,冒充购物网站客服以商品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需给受害人退款为由,引导受害人进入钓鱼网站输入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将受害人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或者直接发送支付宝、微信二维码、借款平台给受害人、让受害人输入支付密码等方式实施诈骗。
12.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其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并提供虚假通缉令及虚假警官证,利用受害人急于“摆脱干系、减少损失”的心理,诱使受害人将钱款转入犯罪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号。
13.代办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站发布可办理高额信用卡的虚假广告,一旦受害人联系,便利用其着急办理的心理,或者正规办理条件不符的情况,以办卡需验资为由,用“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形式收取高额款项,要求受害人连续转账。
14.机票退改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以航班取消,为受害人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诈骗圈套,要求多次在柜员机或者网银上进行操作,实施诈骗。
15.消防采购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假冒消防大队领导,要求受害人帮忙采购帐篷等消防器材,并提供供货方的联系方式。由于是消防大队领导介绍,受害人对供货方深信不疑,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直接将货款转至供货方提供的账户。
16.缴纳子女培训费用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假冒受害人子女或者学校老师发送收取培训费的短信给受害人。因是孩子的教育问题,受害人常常怕问多了,交晚了给老师留下不好印象,对孩子的日常学习产生影响,在不核实情况下直接转账汇款。
17.冒充好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受害人网络聊天工具密码,登录受害人的账号后,以受害人的名义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的名义实施群发诈骗。
18.快递丢失诈骗:犯罪分子假冒快递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声称快递丢失,可按程序给受害人进行赔付。在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发送链接给受害人,要求受害人点击链接填写银行卡信息,或者要求受害人提供手机动态密码,随之受害人银行卡中资金被转走。
19.交友转投资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发布交友信息或通过聊天工具添加好友的方式与受害人进行交流,在取得受害人信任之后,声称自己有投资门路,向受害人推荐股票、外汇、博彩等投资渠道,并保证“低风险、高收益”。最终,受害人财物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