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为贯彻落实越城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打造具有越城特色的“政务便企”举措,建设更加优越、透明、有预期的政务环境。
(二)破解项目验收堵点。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整体验收周期长、投产慢等长期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创新验收机制,推动建设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三)提升服务保障效能。以提升监管效能和优化服务质量为核心,通过完善验收机制,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业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分步验收,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滨海新区、镜湖新区洋江西路以北)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投资工业类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特殊项目不纳入。
(二)申请条件。建设单位需提前6个月提出意向申请。分期验收的单位工程需满足基本建设、安全防护、市政设施、规划、消防、人防、图审及档案、配套停车及充电桩等八大类条件。分期及整体验收总次数不超过3次,总时长不超过合同计划总工期。
(三)实施流程。建立“企业申请→部门会商→受理申请→现场验收→出具意见→安全使用”六步闭环流程。由区建设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区建设局出具分期验收综合意见告知单,建设单位可据此申请装饰装修或设备安装调试。
(四)其他要求。文件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严禁利用分期验收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消防验收(备案)等行为。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分期验收合格后,单位工程可提前投入使用,但需待项目整体竣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建设单位应对分期验收中的承诺内容负责,如承诺不兑现,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严玉锋、吴嫣
联系方式:0575-88260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