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政策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贡献单位和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决定

2013/09/23 7.4k 阅读 234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有24名运动员入选浙江体育代表团,取得了4枚金牌、1枚银牌、8枚铜牌、2个第四名、1个第六名、2个第七名、2个第八名的好成绩,为绍兴人民争得了荣誉,也为浙江体育代表团圆满完成参赛任务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做出了重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在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授予绍兴县人民政府、嵊州市人民政府、绍兴市水上运动训练中心、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为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贡献单位。

  二、授予徐东香、孙新昌、周海赛、商科元、谢震业、王铁鑫、宋文鑫、施羽、丁小格“绍兴市优秀运动员”称号。

  三、授予陈敏学、赵水友、史久忠、单永钢、王顺法、王春荣、田彦昭、顾广军“绍兴市优秀教练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级体育系统,广大体育工作者、运动员和教练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进取、刻苦向上,努力争取优异成绩,积极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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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