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政策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花卉绍兴”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3/12/23 7.0k 阅读 271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花卉产业,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动农民增收、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绍兴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花卉绍兴”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冯建荣

  副组长:楼铁谔    市农办

      张校军    市政府

  成  员:张阿东    市农业局

      张宪疆    市林业局

      王玉标    市委宣传部

      金大为    市经信委

      李发祖    市教育局

      章天铝    市民政局

      何俊杰    市财政(地税)局

      张晓冬    市建设局

      林  军    市水利局

      唐易宏    市旅委

      王建夫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徐 彪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魏建东    镜湖新区管委会

      潘立峰    滨海新城管委会

      黄伟英    市妇联

      仲丽华    市旅游集团

      王国荣    越城区政府

      胡国炜    柯桥区政府

      徐  耘    上虞区政府

      赵源恩    诸暨市政府

      俞忠毅    嵊州市政府

      柴理明    新昌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金立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芹标、周仕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花卉绍兴”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花卉绍兴”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

  3.组织拟订“花卉绍兴”建设的政策意见;

  4.协调处理“花卉绍兴”建设的各类重大事项;

  5.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花卉绍兴”建设的目标任务审核、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督查考核等。具体各项工作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主管部门为主实施。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花卉绍兴”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农办负责实施“鲜花进村庄”、“鲜花进农庄(农家乐)”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实施“鲜花进工厂”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实施“鲜花进学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实施“鲜花进社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花卉绍兴”建设工作相关经费。

  市建设局负责实施“鲜花进街路”、“鲜花进楼宇”工作,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实施“鲜花进河岸”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花卉行业管理,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良种工程,指导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深加工,组织开展产品展销,培育一批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鲜花交易市场(集散中心)。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种苗花卉行业管理,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一批林业种苗花卉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组织开展有关花卉产品展销。

  市旅委负责实施“鲜花游线”工作。

  市妇联负责实施“鲜花庭院”工作。

  市旅游集团负责实施“鲜花进景区”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花卉绍兴”建设的试点、推广等有关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