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花卉产业,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动农民增收、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绍兴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花卉绍兴”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冯建荣
副组长:楼铁谔 市农办
张校军 市政府
成 员:张阿东 市农业局
张宪疆 市林业局
王玉标 市委宣传部
金大为 市经信委
李发祖 市教育局
章天铝 市民政局
何俊杰 市财政(地税)局
张晓冬 市建设局
林 军 市水利局
唐易宏 市旅委
王建夫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徐 彪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魏建东 镜湖新区管委会
潘立峰 滨海新城管委会
黄伟英 市妇联
仲丽华 市旅游集团
王国荣 越城区政府
胡国炜 柯桥区政府
徐 耘 上虞区政府
赵源恩 诸暨市政府
俞忠毅 嵊州市政府
柴理明 新昌县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金立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芹标、周仕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花卉绍兴”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花卉绍兴”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
3.组织拟订“花卉绍兴”建设的政策意见;
4.协调处理“花卉绍兴”建设的各类重大事项;
5.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花卉绍兴”建设的目标任务审核、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督查考核等。具体各项工作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主管部门为主实施。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花卉绍兴”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农办负责实施“鲜花进村庄”、“鲜花进农庄(农家乐)”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实施“鲜花进工厂”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实施“鲜花进学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实施“鲜花进社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花卉绍兴”建设工作相关经费。
市建设局负责实施“鲜花进街路”、“鲜花进楼宇”工作,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实施“鲜花进河岸”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花卉行业管理,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良种工程,指导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深加工,组织开展产品展销,培育一批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鲜花交易市场(集散中心)。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种苗花卉行业管理,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一批林业种苗花卉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组织开展有关花卉产品展销。
市旅委负责实施“鲜花游线”工作。
市妇联负责实施“鲜花庭院”工作。
市旅游集团负责实施“鲜花进景区”工作。
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花卉绍兴”建设的试点、推广等有关工作。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