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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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九批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通知

2013/12/23 1.8w 阅读 298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经各区、县(市)推荐,市级有关部门综合考核评定,市政府认定下列单位为第九批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现予公布。

  浙江一景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崧厦传统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华发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绍兴锦华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绍兴市圣禹肉禽水产冷冻有限公司

  绍兴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会稽红茶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永和酒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丁大兴食品厂

  绍兴县百花园艺有限公司

  浙江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虞市上茗茶厂

  浙江海兴食品有限公司

  上虞市滨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虞市三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上虞市鸿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天玥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海丰花卉有限公司

  诸暨市江藻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诸暨市同山醉美酒业有限公司

  诸暨市东欣家具厂

  浙江圣农嘉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壹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力天食品有限公司

  诸暨市顺满红竹炭制品厂

  浙江明泉果业有限公司

  绿城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飞翼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嵊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嵊州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

  嵊州市信发茶厂

  浙江丰岛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般若土特产食品有限公司

  新昌县益心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新昌县食品总公司

  新昌县肯特竹家具有限公司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