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推广学前教育的典型经验,全面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绍兴市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评比活动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96号)精神,通过各区、县(市)申报,市考评组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上虞区2013年“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上虞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的示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大胆改革,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