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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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冯亚飞等4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模范市民荣誉称号、为徐忠根等3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4/01/21 7.8k 阅读 224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4月份以来,全市各地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绍兴”建设,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绍兴”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为冯亚飞等4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模范市民”荣誉称号。

  冯亚飞    江苏省邳州市铁富镇姚庄村村民

  何理达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安华派出所协警

  林华敏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光相村村民

  舒积安    浙江省新昌县澄潭镇大阳村村民

  二、为徐忠根等3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

  徐忠根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青龙村村民

  高兴全    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皋埠派出所协警

  谭祖荣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张娄村村民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传递正能量,为全面推进“平安绍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1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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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