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部署,科学施策、全民动员、务实工作,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有效缓解,市民守法率、道路通行率、群众满意率和公交分担率有所提高,治堵首年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诸暨市人民政府、新昌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等6个单位“2013年度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合力推进,为把绍兴建设成为全省交通秩序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