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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绍兴市粮食安全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2014/03/20 1.4w 阅读 317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围绕“保能力、保面积、保产量、保储备、稳价格”的总体目标,完善政策,强化措施,上下配合,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浙委办〔2008〕90号)精神,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对2013年度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诸暨市政府“2013年度绍兴市粮食安全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粮食安全新战略,进一步优化粮食产销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切实维护区域粮食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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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