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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06/16 1.1w 阅读 268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森林消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提升我市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推进全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消防“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制度优势,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百千万”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现代科技为依托,以实施“引水灭火”队伍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预控森林火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森林绍兴”和“平安绍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市、县、乡镇三级(含森林消防安全重点经营单位)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任务,到2016年底,建成各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53支,其中市级1支、县级7支,乡镇级45支。

  三、建设内容

  (一)队伍人员标准

  市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依托汤浦水库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消防队组建,人员不少于50人;县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依托专业森林消防队、预备役队伍组建,人员不少于30人;乡镇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依托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百千万”队伍组建,人员不少于25人。

  (二)队伍装备标准

  各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应按照《绍兴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装备标准》,配全“引水灭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通讯装备、交通工具和物资储备等。有条件的县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应选配远程灭火救援车和皮卡车(装备运输车),乡镇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应选配皮卡车(装备运输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推进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逐级分解建设任务和工作职责,建立逐级督导制度,切实保障落实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经费、装备购置维护和人员经费。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配套建设。各地要加快开展森林消防“引水灭火”水源地建设和工程通道等配套建设,特别是要加快重点区域、敏感区块的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通道和水源地建设,结合水利工程项目,通过修缮山塘水库、建造蓄水池、安装蓄水桶等形式因地制宜实施“引水灭火”水源地建设;依托原有林区道路,合理规划森林消防“引水灭火”工程通道;加强队伍演练和设备维护保养,做到“人机合一”,确保队伍拉得出,设备用得上,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四)强化考核。每年年底,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将组织考核验收。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县级和乡镇级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单位,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根据队伍建设情况,县级队伍给予10万元补助,对配备远程森林灭火救援车等车辆的县级队伍给予20万元补助;乡镇级队伍给予5万元补助。对不符合队伍建设标准或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相关考核得分。

  附件:1.绍兴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年度计划表

     2.绍兴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装备标准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附件1

绍兴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建设年度计划表

单位:支


责任单位

总任务数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市级

县级

乡镇级

市级

县级

乡镇级

县级

乡镇级

县级

乡镇级

越城区政府


1

1


1

1





柯桥区政府


1

7


1

1


3


3

上虞区政府


1

5


1

1


2


2

诸暨市政府


1

8


1

1


3


4

嵊州市政府


1

7


1

1


3


3

新昌县政府


1

13


1

1


6


6

绍兴高新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2



1


1



袍江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1



1





市水务集团


1



1






市旅游集团



1



1





市林业局

1



1







合   计

1

7

45

1

7

9


18


18


  附件2

绍兴市森林消防“引水灭火”队伍装备标准


类别

装备品名

市级队伍

县级队伍

乡镇级队伍

引水灭火装备

  便携式高压水泵

6台

4台

2台

  传递式移动蓄水池

12只

8只

4只

  耐磨高压水带

6000米

3000米

1500米

  远程灭火救援车

1辆

1辆(选配)


防护装备

  头盔、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手电筒(头灯)、水壶、毛巾和防烟雾呼吸机

50套

30套

25套

通讯设备

  车载台

1台

1台

1台

  对讲机

8只

6只

4只

  GPS定位仪

1只

1只

1只

  望远镜

1只

1只

1只

交通工具

  皮卡车(装备运输车)

1辆

1辆

(选配或指定运输车)

1辆

(选配或指定运输车)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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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