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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绍兴市级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4/08/11 5.5k 阅读 145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客观全面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绍兴市级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部门(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任副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任联络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协调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升统计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国民经济核算重要基础数据的匹配性、科学性、真实性分析,提高核算数据质量;

  3.统筹协调部门(单位)统计工作,形成部门(单位)间“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4.加强部门(单位)分工合作,组织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统计工作;

  5.建立健全部门(单位)行政记录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

  6.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服务业统计、统计监测评价、工业科技投资统计5个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办公室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计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

  3.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向联席会议报告重大统计改革进展情况和统计工作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和落实情况;

  5.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1.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通知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召集人批准;

  2.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各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3.各专项小组工作推进中发现异常情况,可提请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4.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调整。

  各区、县(市)请参照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绍兴市级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

  附件

绍兴市级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越城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国税局、绍兴海关、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邮政绍兴分公司、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市保险协会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