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社会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9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绍兴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召集人:徐明光
召 集 人:马 民 市政府
叶卫红 市民政局
成 员:马立远 市委宣传部
凌立明 市农办
陈永葆 市编委办
周国军 市信访局
杨志敏 市政府法制办
董祖望 市发改委
李发祖 市教育局
王 争 市公安局
张爱武 市民政局
赵雄飞 市财政局
陈建兴 市人力社保局
金龙彪 市建设局
郑炎林 市农业局
王宏达 市卫生局
施 彪 市审计局
张国苗 市统计局
赵健生 市市场监管局
姚良火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徐 彪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周伟洪 滨海新城管委会
陈文华 市总工会
陈中伟 市残联
谢建友 市红十字会
陈香云 市国税局
张成新 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
徐云生 市金融办
何起东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叶晓丽 绍兴银监分局
何剑锋 市保险协会
王静静 越城区政府
周树森 柯桥区政府
吴志育 上虞区政府
方建明 诸暨市政府
张宏亮 嵊州市政府
王仲林 新昌县政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张爱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