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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报

2015/02/16 4.5k 阅读 226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营造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2014年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规定,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4年度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如下:

  一等奖:柯桥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诸暨市人民政府、越城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新昌县人民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服务业企业要按照“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理念,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