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我市小城市培育和中心镇建设在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促进改革发展,根据《绍兴市小城市培育工作考核细则》规定,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确定2014年度全市小城市(中心镇)培育优胜单位为:柯桥区钱清镇、上虞区崧厦镇、诸暨市店口镇、嵊州市甘霖镇、新昌县澄潭镇。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促进我市小城市培育和中心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7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