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部署落实。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改委另行组织下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绍兴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省“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市,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快大城市和现代水城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以上;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2.3%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调控目标与省保持一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以上和9%以上;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29‰以内;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
——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扩大提升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工业技术改造、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以企引企、民外合璧等招商方式,紧盯央企、名企,承接上海等地高端制造业转移。科学谋划政府性投资,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多方激活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下大力气改善投资服务环境,进一步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加快外贸转型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组织企业“抱团参展”,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服务贸易等出口。启动海关特殊监管区申报,完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优化外贸环境。支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紧缺资源进口,鼓励企业“走出去”并购优质资产、创建生产基地、构建营销网络。积极推进与新加坡经贸合作、与北京市西城区战略合作,加强与国际友城产业对接,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山海协作、援助新疆阿瓦提等工作。
优化现代产业体系。修订产业发展和提升规划,做强做大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时尚等新兴产业。全面推进“四换三名”,改造提升纺织、机械等传统产业,保护发展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加快印染产业减量提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信息经济,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开展建筑产业、住宅产业现代化国家级“双试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守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业两区建设。继续实施现代服务业“310工程”,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业态。积极发展古城旅游、水城旅游、文化休闲旅游,深入推广“老绍兴、醉江南”旅游形象品牌。
务实做好企业服务。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力度,落实小微企业、成长型企业扶持举措。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银行,扩大上市融资、债权融资规模,鼓励企业运用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重视做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深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盘活存量土地。编制涉企收费清单,严格清理涉企收费,规范管理中介机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困难企业帮扶,综合治理恶意逃废债行为,防范和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二、全面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启动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要素分层定价、企业分类指导、生态环境财政奖惩等制度。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完善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实行企业“零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开展部分项目不再环评试点。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立“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抓好柯桥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嵊州市等乡镇治理模式创新,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等改革任务。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开展新昌县省级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紧扣“八倍增、两提高”目标,支持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投入力度。培育壮大创新主体,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企业研究机构建设。推广“一个产业一个研究院”模式,加大重点产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深化对外科技合作,强化创新平台支撑,加快推进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建设。
大力建设人才强市。深入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继续开展“百名博士绍兴行”等活动,引进一批高层次专家、高技能人才、高素质创新团队。切实加强教师、医技、法律等专业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百千万”工程,努力造就一支勇于进取、富有责任的越商队伍。
三、全面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
突出抓好三区融合。全面落实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完善专项规划体系。加快现代水城建设,打造镜湖现代水城核心区,推进曹娥江两岸、“八湖”区域保护开发,努力促进水运复兴。统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公共设施建设,制定中心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路网、电网、水网、气网等建设改造,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和衔接水平。加快构建“一环六横八纵”中心城市快速路网,联接三区交通体系。稳妥制订有利于三区发展和大城市建设的政策举措,更好统筹教育、民政、社保、卫生等民生领域政策。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精心编制专项规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进一步做好拆用结合工作。启动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等重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持续加大交通治堵力度,联合开展“治超治限”,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行为,建成绍兴交通运行指数平台,积极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加强古城保护性开发,有序推进部分公共服务向古城外转移。规范发展小餐饮等“六小行业”,大力整治城市乱象。
推进城乡联动发展。开展诸暨省级“美丽县城”建设试点,制定实施嵊新区域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行动计划。实施小城市培育新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一批聚焦产业、兼具文化内涵和旅游功能的特色小镇。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四级联创”,做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加快推进“空心村”改造建设。大力扶持乡村旅游、农业休闲观光等富农产业,积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把有意愿进城的农民有序转化为城镇居民。做好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解放路南延等工程,加快推进绍诸高速诸暨延伸线等工程建设,建成越兴路南延等项目。继续优质高效推进杭绍台高速各项工作,确保年内控制性节点动工建设。
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推进“双百双千”工程,继续实施钦寸水库等工程建设,实现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标。扎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长效运行管理措施。完善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创建汤浦水库省级自然保护区。持续开展“五气合治”,完成燃煤锅炉炉外脱硫脱硝改造,建立用能确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推广工业污泥、建筑泥浆、工程渣土“五统一”制度。广泛开展“四边三化”。推动市花、市树进城入户,深入建设“森林绍兴”、“花卉绍兴”,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加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基本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红十字、慈善等公益事业,强化困难群体、困境儿童、残疾人救助帮扶,实现全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养老产业,探索建立“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争创全国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扩大政府购买文化服务范围。加大文化精品创作支持力度,办好第27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大赛。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探索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高考配套改革,全力创建绍兴大学。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探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启动市立医院运行筹备,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办好第八届市运会,争创省体育强市。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平安绍兴”建设。深化“枫桥式”镇街、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注重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全面实行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促进流动人口优质化。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打造“信用绍兴”。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倡导互联网文明。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国家安全等工作。
附件:2015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2015年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指 标 | 计算单位 | 绝对值 | 比上年增长(%) |
生产总值 | 亿元 | / | 7.5以上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341 | 7.5以上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 | % | 2.3以上 | /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2580 | 12以上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1650 | 11以上 |
外贸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318 | 7以上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上年=100 | 与省定目标保持一致 | /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46600 | 8以上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5650 | 9以上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2.29以内 |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2以内 |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0 | /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 /万元 | 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 |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万元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万吨 |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万吨 | ||
氨氮排放量 | 万吨 |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万吨 | ||
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与上年相同,剔除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