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规范化、透明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注重群众导向,扩大公众参与,以“互联网+政务”为抓手,推动政务资源整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到2020年,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一)围绕“五公开”推进政务阳光运行
1.推进决策公开。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工作进展和后续举措。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3.推进管理公开。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的编制和公开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充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运行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功能。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指南等方面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的热情。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在绍兴平台建设中已经整合的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和统一督办。
5.推进结果公开。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对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督查落实情况。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实施指南》要求,组织做好本级及下属具有授权行政处罚职能组织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做好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除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外,还可同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开,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应按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归集公开。
(二)围绕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围绕经济发展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公开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及时公开市属企业改制重组、董事会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
2.围绕社会民生推进政务公开。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布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并推进环评信息全面公开。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实时监测预测信息。深化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工作,发布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活动信息。深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深化教育、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疫情公布信息,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
3.围绕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实行民意调查制度。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加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一)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互联网,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方式,积极推进网络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工作。加强回应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估。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按程序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权威信息;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根据《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浙政办发〔2016〕8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要进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牵头起草部门(单位)应同步完成解读文本起草工作,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牵头部门应通过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力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政府公报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信息特点,按照时、日、旬、月、季、年等节点更新政务信息。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评价栏,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根据省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的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的对接,实现便民服务信息同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提高一站式网上办事便捷度。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逐步打造本地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平台,重点建设以“绍兴发布”为主平台、市级各部门(单位)官方微博为支撑、重点媒体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为依托的绍兴发布矩阵。
(三)推进数据开放利用。按照《绍兴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对全市相关数据资源进行适度整合,引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等主动采集、开放数据,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建设绍兴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浙江”网站的连接,促进跨地区、跨行业信用信息全面整合,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五、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和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
(二)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考核分值所占权重不应低于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结合不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三)加强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科学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积极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共同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附件: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职能部门 |
1 | 决策公开 |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 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
2 |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
3 | |||
4 | 执行公开 | 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进展情况和后续举措。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
5 | 加强监督检查,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 | 市审计局 | |
6 | 管理公开 | 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 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7 |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的编制和公开工作,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 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 |
8 | 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 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建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委、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等 | |
9 |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 | 市民政局 | |
10 | 服务公开 | 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
11 | 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指南等方面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 |
12 | 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的热情。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
13 | 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建设中已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和互联网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和统一督办。 | 市信访局 | |
14 | 结果公开 | 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对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督查落实情况。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 |
15 |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上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也可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机关网站等相关专业公示系统上公开。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应按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归集公示。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 |
16 | 围绕经济发展推进政务公开 |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
17 | 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
18 |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 各区、县(市)政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 | |
19 |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及时公开市属企业改制重组、董事会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 | 市国资委 | |
20 | 围绕社会民生推进政务公开 | 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布本市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进环评信息全面公开。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实时监测预测信息。 | 市环保局 |
21 | 深化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工作,发布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活动信息。 | 各区、县(市)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 |
22 | 深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 | 各区、县(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建管局) | |
23 | 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24 | 深化教育信息公开,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 | 市教育局 | |
25 | 深化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疫情公布信息,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 | 市卫生计生委 | |
26 | 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工作。 | 各区、县(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 |
27 | 围绕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 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市政府办公室 |
28 | 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实行民意调查制度。 | 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民政局等 | |
29 | 推进市、县两级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 | 各区、县(市)政府,市财政局 | |
30 | 扩大公众参与 | 推进网络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 | 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
31 | 回应社会关切 |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 市委宣传部 |
32 | 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 | |
33 |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
34 | 加强政策解读 | 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要进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牵头起草部门(单位)应同步完成解读文本起草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牵头部门应通过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以各种方式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35 | 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
36 | 发挥媒体作用 | 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统筹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力量做好发布工作。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37 | 运用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政府公报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力量,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 | 市委宣传部 | |
38 |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 完善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39 | 提升信息的发布质量和时效,根据信息特点,按照时、日、旬、月、季、年等节点更新政务信息。 |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
40 | 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评价栏。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
41 | 加强政务服务门户建设 | 切实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的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 市政府办公室 |
42 | 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的对接,实现便民服务信息同步,提高一站式网上办事便捷程度。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
43 |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 重点建设以“绍兴发布”为主平台,市级各部门(单位)官微为支撑,重点媒体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为依托的绍兴发布矩阵。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
44 |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利用 |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对全市相关的数据资源进行适度整合。 | 市政府办公室 |
45 | 建设绍兴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浙江”网站的连接工作。 | 市发改委 | |
46 | 考核督查 |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结合不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 市督考办,市政府办公室 |
47 | 教育培训 | 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积极组织实施。 | 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