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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3/06 1.5k 阅读 487 点赞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发挥财政间隙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激励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2017〕8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绩效挂钩。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科学确定财政性资金存放规模及调整计划,努力做到资金存放规模与商业银行对我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支持度相匹配,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二)高效安全。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保障社保基金支付运行和保值增值相结合,科学调控存量和增量,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公开公平。坚持存放考评与公开公平公正相结合,充分运用考评结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存放规模,防范廉政风险。

  (四)规范有序。坚持考评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考评结果,统筹调整资金存放计划,保持资金性质、使用范围、使用方向和管理权限不变,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秩序。

  二、考评范围

  纳入考评的银行为注册在越城区行政区域的各商业银行总、分行(支行),资金存放范围为银行支行(含支行)以上。

  纳入考评的财政性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局代表政府管理并存放在各商业银行的所有资金(含社保基〔资〕金)。

  三、考评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评办法。

  根据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融资支持和重点工作支持情况,按照指标权重进行量化考评。考评体系如下: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责任单位

财政贡献(2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纳税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

15分

市财政局

(地税局)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缴纳各类基金(费)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

5分

融资总量及增量

(65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15分),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新增的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10分)

25分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融资总量(全市)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3分),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新增的融资总量(全市)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2分)

5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15分),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新增项目融资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5分)

20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在绍小微企业贷款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10分),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在绍新增的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5分)

15分

降低不良贷款

(15分)

  单个银行上年度(上季度)不良贷款处置总额占所有参评银行的比重

12分

  绍兴银监分局

  不良贷款率最低的银行为第一名,得满分,每降1名,扣0.2分,扣完为止。单个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得分占所有参评银行总得分的比重

3分

合计


100分



  附加分指标:

  1.银行存贷比超过70%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比例折算,最多加2分。

  2.银行贷款投向符合市委、市政府要求的,由市金融办牵头考核,最多加3分。

  (二)考评结果运用。

  年度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各商业银行存款规模的招标依据之一,季度考评结果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招标依据之一。

  四、存放规模确定

  各商业银行的财政性存款规模通过“定额配套+指标考核招标+特别扣减”的办法核定。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配套。

  定额配套是指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性配套存款或专项配套存款等。

  以上专项配套存款累计并入相关银行存款规模。

  (二)指标考核招标。

  根据考评指标,实行按年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测定存款分配比例,进行存款招标。

  1.考评形式

  按年考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以上年末市级所有财政资金和社保资金余额总和,扣除市政府批准的配套存款和保支付等所需资金后余额为基数,核定存放规模,实行一次性招标。年度考评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年底前完成财政性存款存放调整。

  2.存款利率

  根据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第五次工作会议精神,各商业银行存款收益率按同期银行定期利率上浮35%执行。

  (三)特别扣减。

  为约束部分银行随意抽贷、压贷行为,单设财政性存款匹配扣减项。扣减事项由市政府确定。最高额度为该银行全部财政性存款,期限为1年。

  五、组织实施

  (一)考评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财政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参与。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财政性资金存放的考评管理工作。

  (二)根据确定的存款规模,开展存款招标工作。

  (三)统计要求。以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及财政、税务、帮扶等相关部门统计口径为准。各职能部门于2月底前提供上年度相关数据,分别于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前提供上季度相关数据。各商业银行提供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由各商业银行负责,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抽查,如发现相关数据不真实,取消该银行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3个月的招投标资格。

  (四)在年度考评结果确定前,如有存款到期,需要定期存放的,在原存放银行以3个月或者6个月的期限进行转存。

  (五)根据上述考评办法,截至12月31日财政实际存款少于(多于)考评时认定的存款,各银行同比例减少(增加)存款规模。

  (六)商业银行服务、信誉和资金安全性等出现问题时,财政部门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七)社保体制改革后,社保统筹资金存放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原《绍兴市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7〕10号)停止执行。

  附件: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体系说明


  附件

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体系说明

  单个银行财政性存款分配比例=该行考评累计综合分值÷100。

  1.财政贡献

  单个银行纳税总量,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向省、市国税、地税部门缴纳,计入绍兴市级财政总收入的各项税收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缴纳各类基金(费)总量,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向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缴纳的各类基金(费)总额。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指列入考评范围的所有银行,下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2.融资总量

  单个银行在绍融资总量,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所有企业、重点工程、融资平台公司、个人等的融资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融资总量(全市),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全市所有企业、重点工程、融资平台公司、个人等的融资总额;

  单个银行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总额;

  融资包括本外币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不良贷款转让以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下同。

  单个银行在绍小微企业贷款总量,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3.新增融资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的融资总量,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所有企业、重点工程、融资平台公司、个人等的融资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的融资总量(全市),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全市所有企业、重点工程、融资平台公司、个人等的融资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单个银行在绍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新增项目的融资,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和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贷款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单个银行在绍新增的小微企业贷款总量,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市级小微企业的贷款比前一年度(前一季度)的增加额;

  分值计算方法:单个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4.降低不良贷款

  降低不良贷款,是指上年度(上季度)该银行对不良贷款处置包括司法核销、资产转让、贷款平移、分类上调、现金清收和其他等6类的总和,以及该银行在上级行处置总额中的比重。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5.附加分指标

  单个银行存贷比的得分占全部参评银行总得分的比重。

  分值计算方法:

  单个银行相关指标单项分值=单个银行该指标数额÷全部银行该指标总数额×该指标评价分值。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