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盛阅春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联系市政府决策咨询委。
徐国龙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安全生产、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行政审批、税务、粮食、档案、地方志、社科研究、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研究室)、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滨海新城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市节会办、市援疆指挥部。
联系市档案局、市委党史室(市志办公室)、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消防绍兴市支队、边防绍兴市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市税务局、绍兴调查队、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和其他各金融机构。
顾 涛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卫生和人口计生、外事侨务、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体育局。
联系市文联、市侨联、市红十字会、绍兴日报社(报业传媒集团)、绍兴广电总台(广电集团)、各高校。
陈德洪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民政、治水、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市供销总社、市汤浦水库公司。
联系市农办、市残联、市气象局。
孙哲君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委、市人防办、镜湖新区开发办、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文旅集团、市公用事业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嘉绍大桥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
联系铁路客运站、绍兴北站、铁路货运站。
邵全卯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外贸外经、投资合作、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市工贸国资公司、黄酒集团、震元健康集团。
联系市科协、贸促会绍兴市委员会、绍兴电力局、绍兴检验检疫局、绍兴海关、海关缉私分局、市烟草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邮政绍兴分公司、电信绍兴分公司、移动绍兴分公司、联通绍兴分公司、铁塔绍兴分公司、中石化绍兴分公司、中石油绍兴分公司。
俞流江副市长 负责公安、司法、综合执法、国家安全、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工作,分管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联系市信访局(市政务平台管理办公室)、市国家安全局。
徐华水、康忠贵副市长不作分工。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