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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02 2.1k 阅读 461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方案》(健康篇、教育篇、就业社保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

绍兴市实施方案·健康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绍兴,形成有利于健康的体制机制、经济发展方式、社会治理模式和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显著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生活品质,促进健康公平,为我市实现“拥抱大湾区、发展大绍兴”战略目标,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在全省率先建成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人文化的高质量、高水平绍兴特色健康服务体系,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并居全省前列,人口均衡发展,国民健康政策完善,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科学普及,食品药品更加安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健康绍兴建设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健康优先发展指标体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年

2022年

1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1.23

81.77

2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3.47

27

3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91.6

93

4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5.9

41

5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12

2.25

6

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食品96

基本药物98

食品96

基本药物98

7

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合格率

%

97

98

8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

80

食品80以上

药品85以上

9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0.3

低于全省平均值

10

县域内就诊率

%

83.40

90以上

11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人


4以上

12

每千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

张

41.34

40

13

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比例

%

42.23

5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促进工程。

1.加快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工程,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身服务需求。

工作举措: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合理布局大型体育场馆,大力发展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因地制宜建设便民基层体育设施,做到每个社区和建制村都有健身场所。积极落实新农村小康体育村、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拆装式游泳池等体育场地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强体育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引导和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评估。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运作能力。加强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建设,实现乡镇(街道)“1+5”工作格局全覆盖(即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市民运动会、体育节、全民健身日等为重点,推动全市性全民健身活动多元化多层次展开。 推动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青少年、幼儿及残疾人等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以杭州承办 2022年亚运会为契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与亚运同行”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开展。

——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水平。加强科学健身知识普及推广,倡导科学健身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为依托,实现乡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及村(社区)各健身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推广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2.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

工作目标:推进体育现代化区、县(市)建设,构建“大体育”治理格局,加快体育强市建设,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

工作举措:

——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信息化。加快智慧体育建设,建设全民健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深化全民健身领域改革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加强体育标准化建设,将体育标准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和政府采购体育设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准入门槛。按照国家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的要求,降低社区、民间体育组织参与、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门槛。

——构建体育公共服务评估体系。构建与高水平小康相匹配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推进体育现代化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建设。培育省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促进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二)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战略。

1.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工作目标: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确保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科学监管水平、产业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工作举措: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监督生产经营者围绕消除风险做好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加工制造、储存运输,落实风险问题报告和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进入供应链。

——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鼓励地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建立健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疾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到2022年,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3.5批/千人,风险监测样品数保持在1件/千人,药品医疗器械抽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推进风险分类监控。建立健全以督促落实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的现场检查制度。以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共享和风险管理为基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以及食品药品经营新业态监管。明确风险控制水平,制定检测和评估具体要求及督促整改、发布风险信息等治理措施。

2.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目标:基本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的专业性、特殊性,基本具备解决安全突出问题的现代化治理能力。

工作举措: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联动开展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建设。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打造一批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到2022年,全市所有区、县(市)达到省食品安全县(市、区)标准。

——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按照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要求,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构建覆盖全监管领域、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规范标准体系。加快建设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实施开放、灵活、柔性的人才政策,培养一批食品监管法律、管理、稽查、审评、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领域的领军人才,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到2022年,全部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审批制度改革进度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对重大食品投资和产品创新、技术改造开辟绿色通道,全程指导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精准服务食品医药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建设。

3.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工作目标:完善食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重大事件会商等形式,加强部门联动,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实现行政监管、市场规律“双惩戒”,基本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工作举措: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强化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

——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深化食品安全金融征信和责任保险。大力培育行业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

——拓展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以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目标,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审评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案件查处等信息,增加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以市级科普宣传展示中心、县级科普宣传基地为骨干,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科普宣传站为主体的阵地体系。

(三)实施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1.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工作目标:深化医改,促进“六医”联动,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优化、提升,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一体化、连续性、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工作举措: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好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新院等一批重大项目。提升“三千”指标,优化医疗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连锁化、集团化经营。通过“凤凰行动”实现社会办医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建设多元办医示范区。促进医疗与养生、养老、旅游 、体育、生态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共享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为群众提供更多元化、多层次健康医疗服务。

——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柯桥区为试点,结合上虞区、新昌县的探索实践,在全市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到2022年,每个区、县(市)均建成以县级强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紧密型医联体、城市“1+X”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加强学科竞争力。瞄准国际,对标国内一流、省内领先,提升市级龙头医院疑难病症诊治、医学科研和医学人才培养等竞争力。落实《绍兴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全力打造国家和省级医学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区域医学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专病基地。优化市内优势学科资源,分层次推进医学领先、重点、创新学科建设,新创建1—2个省级重点学科。加强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培育一批科研基础平台,建设具有绍兴特色的品牌学科和重大疾病研究中心。深入实施“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工程,加大引领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遴选培养力度,夯实基层人才,补长短缺人才。到2022年,优质医疗资源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肿瘤、心血管疾病和急危重症救治等领域达到省内甚至国内先进水平。

——打造有序就医格局。强化首诊分诊和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功能,全面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健全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签约对象覆盖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到2022年,规范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城市医院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手术等服务。到2022年,城市大医院专家号源下沉到基层的比例达到40%以上。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为居民提供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后康复在内的全程医疗健康服务。

2.有力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

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品质化和均等化发展,提高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工作举措:

——保障医疗质量安全。高标准、高质量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及评价等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探索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深入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守牢医疗安全底线。到2022年,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缩短至8天以内,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降至10%以下。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精神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体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确保重大传染病稳定在低流行状态或实现基本控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实现慢病患者服务与管理全覆盖。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快计划生育服务与妇幼卫生保健的深度融合,到2022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

3.有序提升现代化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以便民惠民为目标,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运行机制完善与服务效率提升协同发力,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协同推进,实现健康服务和卫生治理的现代化、政府引导和群众协同的一体化。

工作举措:

——大力发展健康信息化。大力推进健康医疗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以推广应用虚拟健康卡为切入点,拓展普及预约诊疗、在线支付、智能导医及检查检验信息推送等智慧医疗服务,为群众提供覆盖院前、院内、院间和院后的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到2022年,智慧医疗覆盖率超过80%。建立健全行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逐步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和安全规范体系,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新业态,研制推广智能医疗新产品。到2022年,健康大数据产业成为我市新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产业,实现数字经济与健康经济共融共赢。

——完善医药卫生运行机制。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进总额预算基础上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强化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监管,遏制虚高价格和不合理用药,持续推进绍兴创新药品集中采购与定价机制改革,加强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调整医院收支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医药卫生运行新机制。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镇建设,到2022年,国家卫生乡镇数量达到总数的15%以上。以卫生创建、文明创建、生态创建等为基础,推动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发展。实施健康细胞培育工程,深化全民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生命关爱工程”建设,使健康维护成为全社会每名公民的自觉行动。到2022年,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成为全民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智慧化、提质量、固基本为重点,坚持重创新和抓提升相结合,坚持保基本与促发展相结合,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改革,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探索失智失能老人服务模式,打造养老基本服务体系,深化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工作举措:

——深化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以租赁、承包、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化模式,积极引进优质社会资本,搭建能有效整合上下游的服务平台,加快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孵育、培育。到2022年,实行公建民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占比不低于80%,由社会组织、企业运营或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比例超过50%。完善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等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街道)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有特色的中短期托养、喘息服务、日间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日常运营。到2022年,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家以上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实现城乡社区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服务基本覆盖。

——普及养老服务智慧化。开展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工作,统筹全市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现有信息系统,依托绍兴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养老”,促进养老服务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市民卡、老年人一键通、医疗等公共平台和各类社会养老组织实体数据的整合共享,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加快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的产品应用,引进健康管理智能终端设备,支持和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到2022年,形成统一、综合、全市域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系统,构建综合应用的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养老服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化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健康绍兴建设领导体制,统筹推进健康绍兴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健康绍兴建设情况和实施结果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

(二)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健康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流程,提高效率,为群众创造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完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医疗、医药、医保协同管理体系,加速推动医体、医养、医健等领域融合,实现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协调发展。

(三)加强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卫生和健康的投入,建立完善可持续的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投入方式,开展健康投资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债券等融资支持。创新投融资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健康产业实体经济,形成多元化卫生与健康筹资机制。

(四)加强人才建设。加快培育和引进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健康领域急需紧缺型人才,统筹推进医养结合、体育指导、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并加快培养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以及药师和中医药健康、健康信息、卫生应急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创新健康领域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以及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健康领域人才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及社会地位。

附件:1.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方案·健康篇总体工作任务清单

2.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方案·健康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

绍兴市实施方案·健康篇总体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1

体育现代化

1. 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工程,完成市级和区、县(市)全覆盖。

2. 力争完成2个体育现代化区、县(市)创建。

2

体育公共服务

1. 完成小康村提升工程400个、游泳池30个、足球场5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5平方米。

2. 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100%。

3. 全市各级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6万人,体育骨干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较大提升。

3

体育服务保障

1. 合理布局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点,加强体卫(生)结合,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站点建设。

2. 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完成乡镇(街道)“1+5”格局全覆盖。

4

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痕迹化管理,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5

药品质量安全管控得到有效保障

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飞行跟踪检查,以每年不少于上年度认证企业数20%的比例,按照风险程度,通过随机抽取、突击抽查方式组织跟踪检查。

6

提升监测报告能力                

积极推进哨点医院建设,利用医疗机构电子数据,建立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与评价系统。

7

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问题处置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保持在800 份/百万人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在200份/百万人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在50份/百万人以上。

8

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提升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 75%以上。

9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较高

实现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城区农贸市场内所有经营品种快速检测全覆盖。

10

食品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提升

提升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100%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

11

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

建设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根据统一部署,积极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

12

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得到有效满足

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车辆和执法装备,合理配置食品快速检测车、药品快速检测车和抽样专用车。

13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基础设施建设

满足基层业务咨询受理、案件调查询问、罚没物品保管、快速检测等监管执法基本需要。

14

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

市级建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展示中心,区、县(市)各建有1家科普宣传基地,全市科普宣传站累计达到357个。

15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1. 制定和实施县域内就诊疾病目录,每个县目录病种达到150个以上。

2. 县级强院发挥龙头、辐射作用,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到2022年,每个县建成以县级强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县域医共体。

3. 加大重点县县级医院帮扶力度,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强院。

16

推动医学科技引领

1. 新增省级区域专病中心4个以上。

2. 力争创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家以上。

3. 建设新一轮绍兴市级医学重点学科(10个绍兴市医学领先学科、30个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10个绍兴市医学创新学科)。

17

强化医疗优质服务

1.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年开展临床路径病例数占出院总病例数的35%以上,并实现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

2. 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类(DGRs),定期公布全市二级以上和规模民营医院DGRs相关统计数据。

3. 推进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以及医学名词术语等临床数据的“四统一”,基本覆盖二级以上医院。

18

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 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依照中医临床诊疗指南,规范落实中医质控。

2.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基本建设,推进全市公立中医医院等级医院创建水平,力争新增1—2家三级中医医院。完成绍兴市中医院改扩建基建工程。以绍兴市中医院为依托,市域范围内建成1个管理制度领先、特色优势明显、技术水平先进、服务功能完备的区域中医诊疗中心。

3.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名中医德艺双馨评价体系,遴选培育一批新时期名中医代表。

4. 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修订完善绍兴市中医药养生基地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培育7个市级中医药养生基地。以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越医文化为重点,建成1—2个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基地。

19

优化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1. 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与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6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拓展管理病种,如血脂异常、慢阻肺、骨质疏松、恶性肿瘤等。

2. 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有条件的区、县(市)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未设置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的区、县(市)至少在1所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区,消除精神卫生服务“空白区”。

3. 建设卫生应急救援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建设;开展卫生应急标准化区、县(市)建设。

4. 建设绍兴市区域传染病综合防控监测网络和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实施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艾滋病专项干预项目、血吸虫病防控项目、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和免疫屏障强化工程,到2022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80/10万。

20

实施“智慧健康”

1. 按标准推广应用虚拟健康卡,集成健康信息存储、金融支付和医保报销等功能。

2. 人人拥有一份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动态、连续、实用个人健康医疗信息。

3. 配合建设一“朵”浙江健康云,归集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和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运行等主要数据,共享医疗、医保、医药等多部门信息。

4. 建设一个医院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覆盖二级以上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价格、费用和绩效等数字化智能化监管。

5. 建成一套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21

深化社会办医建设

1. 积极培育医疗集团,全市发展2—3家具有一定规模、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2. 参与省级多元办医示范区建设活动,覆盖2个以上区、县(市)。

3. 建立民营医院特色专科2个。

22

健康养老项目

1. 每个区、县(市)至少有1家政府建设的社会福利中心,发挥示范兜底作用。

2. 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家以上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其中五星级15家以上。

23

实施生命关爱工程

1. 建设生命教育体验中心。到2022年,在全市推动建立2个以“生命关爱”为主题,覆盖全生命周期,集知识展示与学习、情景模拟与体验等多功能一体的生命教育体验中心。

2. 全民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在全社会继续加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普及力度,到2022年,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累计达到户籍人口数的30%以上。

3. 公共场所推广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在高铁站、体育馆等人群密集场所推动设置AED,培训一批AED专业应急救护人员。

4. 建设“生命礼赞”宣传纪念场所。到2022年,建立一个集褒扬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大爱精神于一体的“生命礼赞”宣传纪念场所。

附件2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

实施方案·健康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1

体育现代化

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工程,柯桥区、上虞区完成创建工作。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积极做好创建前期工作。

2

体育公共服务

1. 完成小康村提升工程100个、游泳池(含拆装式)8个、健身广场3个,新建2片足球场(不包括学校)。

2. 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000名,积极开展送体育下乡活动。

3

体育服务保障

1. 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先期完成乡镇(街道)“1+3”格局全覆盖。

2. 推进体质测试工作进社区,形成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

4

聚焦民生实事工程

全市整合资源改造提升35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打造33家名特优食品作坊;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所有进场交易农产品实现100%检测,城区农贸市场经营户和经营品种每月检测率达到100%。

5

开展示范城市创建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级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2个以上区、县(市)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

6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较好

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抽检覆盖率达4批/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4000例(600例)以上。

7

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大型以上餐馆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8%以上。

8

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

各区、县(市)每年建设19个达到“六个一”要求的科普宣传站,滨海新城每年建设5个达到“六个一”要求的科普宣传站。

9

探索县域医共体建设

柯桥区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发挥县级强院龙头、辐射作用,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10

深化智慧医疗云平台

1. 按标准推广应用虚拟健康卡,集成健康信息存储、金融支付和医保报销等功能。

2. 改造提升电子健康档案,记录动态、连续、实用个人健康医疗信息。

3. 拓展医院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覆盖面和功能。

4. 建设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实现公共卫生信息互通互联。

11

健康养老项目

1. 新建乡镇(街道)级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50家,其中重点打造8家五星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

2. 加快推进10个以上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00张。

12

实施生命关爱工程

公共场所推广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在高铁站、体育馆等人群密集场所完成106台AED设置,培训一批AED专业应急救护人员。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

绍兴实施方案·教育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个高水平”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市全面融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打造现代化强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从绍兴教育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要求出发,建立更为完善的教育体系,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让每个人都有平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成就人生梦想。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构建“全覆盖、高品质、多样化”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推进普高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增强办学活力。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和继续教育多元开放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实施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扩大国际化开放办学。

到2020年,绍兴教育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城市建设需要,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全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率达到100%,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4.7年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到2022年,综合竞争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县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1%,建成现代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工程。

1.主要指标。统筹全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到2020年,全市构建起“全覆盖、高品质、多样化”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省等级幼儿园占比达到100%,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90%。到2022年,全市“全覆盖、高品质、多样化”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92%。

2.主要工作

(1)实施学前教育学位扩容行动。合理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扎实推进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到2020年,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80所(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30所),增加3—6岁儿童学位2万个。到2022年,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100所,增加3—6岁儿童学位3万个。

(2)实施优质资源拓展行动。进一步调整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扩大城镇和农村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2020年,全市标准化幼儿园达到85%,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75%;2022年,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78%。实施“名园+”集团化办学模式,到2020年,全市计划增加省一级幼儿园分园30所;全市一定规模乡镇中心幼儿园100%达到省二级及以上标准。积极引进民间资本举办高端幼儿园,进一步满足老百姓多元化、个性化、高端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到2020年,全市新开办民办高端幼儿园10所以上。到2022年,全市新开办民办高端幼儿园12所以上。

(3)实施普惠性幼儿园扩面行动。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继续推行“公办+集体办”为主的农村办园模式。全面构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集体办中心村幼儿园为主体、中心幼儿园办村级教学点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农村幼儿园公办(集体办)比例达到80%;到2022年,全市农村幼儿园公办(集体办)比例达到83%。

(4)实施学前教育内涵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建设,坚持以儿童整体发展为本推进课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坚持游戏为幼儿园儿童的基本活动。积极开发特色网络课程,培育多个教育与信息化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典型。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早教队伍建设,通过亲子早教园、送早教进社区、“互联网+早教”等多种形式,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提高幼儿教师的持证比例,加大对男性幼儿教师的招聘力度。强化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市内外教师教育基地合作,建立“学前教育教师教育联盟”。实施“学前教育双百培训工程”,到2020年,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比例达到6%,省幼教特级教师至少增加1人以上。

3.政策保障。已出台《绍兴市加快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拟出台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学前教育教师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二)实施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工程。

1.主要指标。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优化学校布局,高标准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到2020年,义务教育城乡发展基本协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差异系数以县域为单位缩小至0.30以内。到2022年,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2.主要工作

(1)推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一体化发展。实施城乡薄弱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广“名校集团化”“城乡教育联盟”等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坚持“改薄”与“培优”相结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攻坚计划,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缩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差异系数。到2020年,全市标准化学校创建率达到100%,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量化入学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时、有序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5%以上。

(2)推进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带编交流,逐步建立教师聘期制和校长任期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提高精准交流效果。校长、教师交流比例每年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每年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开展薄弱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校长遴选制度改革,农村中小学校长出现空缺,应在区、县(市)范围内公开选聘。

(3)切实解决大班额难题。实施消除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把握初中这一关键学段,城区优质学校和城镇中心校等重点区域,明确班额控制路线图、时间点,一县一策、一校一策推进班额控制工作。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全部控制在45人及以内,全面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班额全部控制在45人及以内。

(4)改革城乡义务教育治理体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健全“市级统筹,区、县(市)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市义务段学校落实“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逐项达标,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教学和作业布置,坚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零起点”教学。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精减各类检查评比、评估评审。全面开展小学推迟上学改革,确保小学生有充分的睡眠时间,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放学后的托管问题。

3.政策保障。已出台《绍兴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拟出台落实义务教育管理标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区域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三)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

1.主要指标。进一步统筹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打造不同的办学特色。探索多向合作与联动的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实现“学校与社区”“普高与职校”“国内与国际”等多个层面在课程资源、教学资源、优质师源等方面的互动与合作、共享与交流。到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实现特色化、多样化高水平发展,全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分类办学、特色发展局面,全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比例达到85%以上。

2.主要工作

(1)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围绕城市发展优化学校规划布局,编制新一轮普通高中建设规划,加快落实“现代化办学、适度规模办学、精品化办学”机制。以推进多样化课程建设为抓手,构建普通高中发展评价新机制,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向科技高中、人文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综合高中等方向发展,加快推进绍兴一中、柯桥中学、春晖中学等品牌高中高位发展。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分层分类选课走班,实施普通高中课程领导力行动计划,培育学科课程基地,建立展现各校自身办学特色与优势的学校课程体系。

(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出台《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完善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实施市区19所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全部打通招生,切实推进市区高中招考一体化。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订学校招生标准,建立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3)构建现代高中教育融通体系。推动普职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普通高中职业技能课程比例,提升中职学生文化素养,探索课程共通、专业体验、生涯指导等多样化融通模式改革。到2022年,建立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制度,确保学生普职高中段学业有序规范流转。

(4)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以“技术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全方位融合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校园和区域教育云平台建设,实现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教学精准管理,到2022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覆盖面达到100%。基本建成与智慧城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以及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发展体系。

3.政策保障。已出台《绍兴市普通高中首批重点特色学科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关于调整统一全市中考加分办法的通知》《2018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拟出台实施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四)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1.主要指标。统筹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以现代学徒制为主要形式的校企共同育人新模式,引进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到2020年,建成1所省级应用型示范院校、2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和2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到2022年,建成2所省级应用型示范院校、3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和4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2.主要工作

(1)推进校企全面合作。引进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校企合作共同体、校企合作优秀企业基地、现代学徒制示范企业。深入开展“千名专业教师下企业,千名企业技师进校园”活动,以点带面拓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和学校共同建设生产和教学功能兼具的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建立9个由行业、企业专家、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到2022年,建成市级示范职教集团10个、市级教学实训示范工厂20个、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30个、市级现代学徒制示范项目20个、省级校企合作共同体10个、部级现代学徒制试点1个。

(2)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以“三名工程”(名校、名师、名专业群)为总抓手,提升职业教育内涵。着力培育一批品牌专业群和优势特色专业,整体提升全市中职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省中职名校6所、技师学院3所以上。服务绍兴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专业,推动职业院校和在绍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电商换市”人才培养工程,依托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大力培养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到2022年,培养电子商务人才3万人。

(3)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借助企业搭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深化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校企合作方式,着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扩大中职学生升入应用型大学的比例。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创业园等,大力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加快培育众创空间,推动大学生创客基地、创客示范点建设。

(4)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引进一批德才兼备、高技能兼职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以技能大赛为平台有效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高标准打造名师(大师)团队,加快培养专业、行业领军人物,切实提高名师(大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培养省级名师(大师)20人以上。

3.政策保障。已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拟出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开展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五)实施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

1.主要指标。按照省委省政府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的战略部署,围绕绍兴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建设步伐。加大校地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省内外著名高校落户绍兴。到2020年,积极争取绍兴文理学院更名设置绍兴大学;到2022年,在绍高校数量达到14所左右(含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0万人。高等教育服务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市。

2.主要工作

(1)积极创建绍兴大学。全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冲刺更名绍兴大学,以深化内涵建设为核心,多措并举推进“研究生教育”“博士引育”“重大成果培育”“校园建设提升”等四大工程,努力建成与绍兴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多人才、科技、文化和智力支持。

(2)引进国内“大院名校”。根据我省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和绍兴实施融杭联甬区域发展战略需要,做大做强在绍高校。以满足先进制造业体系创新发展需求为核心,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到绍合作举办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或校区以及研究生院。到2022年,引进1—2所国内著名高校到绍兴办学。

(3)推进高等教育内涵质量提升。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导向,全面提升在绍高校内涵建设水平与办学质量。优化高校培养层次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具有绍兴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鼓励在绍高校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一所在绍高校与一个产业(一个企业)组建一个学院”思路,对接黄酒小镇、国科健康小镇、航空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组建一批接地气的特色学院,加快推进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托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设生命健康学院等地方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4)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依托重点高校名校建设、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等平台,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和高层次骨干人才。完善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访问学者”和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本科院校学科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

3.政策保障。已出台《关于加快绍兴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拟出台提升高等教育内涵质量、著名高校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六)实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1.主要指标。加快开放型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培育和创新示范性社区学校与市民素质培训基地,探索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贯通的终身教育体系。到2020年,全部区、县(市)建成学习型城市,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国家级终身教育实验区3个、省级现代化成人学校30所、省级成教品牌30个。到2022年,创建国家级终身教育示范区3个、国家级终身教育实验区4个;建成具有绍兴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大学体系。建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2.主要工作

(1)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终身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完善市终身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

(2)建好绍兴开放大学。依托绍兴广播电视大学设立集网络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于一体的绍兴开放大学,成为服务绍兴城乡居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校。加强绍兴特色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3)增强成人继续教育服务能力。积极培育社区教育培训品牌项目,建成一批示范性骨干社区学校,打造成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成人教育网络,100%的乡镇建立省级标准化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区、县(市)有1—2所乡镇成人学校建成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探索符合农民特点的教育培训模式和服务模式,确保年常住人口受教育培训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

(4)建设开放型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推进开放型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形成机会多样、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逐步实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注册入学”制度,建设“学分银行”。进一步建设集信息、教学、管理、服务和资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学习网站,建立市、县、乡三级终身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发符合市民需求的网上社区教育课程,形成优质高效的远程教育“超市”。

3.政策保障。已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拟出台加强成人继续教育、加强学分银行建设、建设绍兴开放大学体系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七)实施特殊教育品质提升工程。

1.主要指标。实施第二轮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建设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基本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需求。到 2022年,特殊教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8%,学前三年入园率不低于90%,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

2.主要工作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普特融合教育,推进特殊教育进一步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到2020年,实现有需要的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资源教室,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全覆盖,特殊教育“卫星班”达到6个。

(2)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到2020年,完成聋哑学校和越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到2022年,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同时对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100%达到“基本”和“选配”配置要求。

(3)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到2022年,市级示范性康教结合实验学校达到3个、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职业实训基地达到3个。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4个特殊教育工作室,培育10名特殊教育名师。

3.政策保障。已出台《绍兴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轻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拟出台加强残疾人高中段教育、学前教育工作等方面的政策文件。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管、办、评分离改革,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培育一批评估、研究、认证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办事流程,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助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精减各类检查评比、评估评审,清理各类“进校园”活动和“小手拉大手”项目,切实减少对学校工作的干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中考改革,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建立符合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完善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切实推进市区高中招考一体化。推进中职学校跨区域招生改革,按照普职融通的要求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平台同批次同步招生。深化课程改革。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生活化、游戏化和园本化,逐步消除小学化教学现象。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段课改,开展小学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初中学校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义务段试点开设STEAM课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完善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健全选课和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加强新高考选考学考改革工作。总结提炼中职选择性课改成果,形成中职课程改革的“绍兴样板”。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诸暨市的浙江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改革试点,办好各类民办学校和国际学校。持续深入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研究探索建立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实施民办培训机构星级管理制度。

(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每年有一定增长,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到2022年,全市总投资132.2亿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200所以上。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全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确保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带编交流,提高精准交流效果。改进教师培训方式,统筹规划和实施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特教教师和高校青年教师的培训。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明师德红线,建立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和曝光平台,严肃查处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行为,在各类教师评价考核和使用聘任中全面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管理强、业务强的“三强”型校级领导干部队伍。

(四)扩大开放办学力度。全面提高开放水平,积极提升绍兴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参与“大湾区”“大花园”建设,打造“留学绍兴”教育品牌。加强国际合作办学,到2022年,在绍高校接纳外国留学生、交换生数量达到1000名,外籍教师达到300名。扩大师生境外学习交流,拓展高端合作,加强与国外教育机构和大学的合作,办好“兰亭海外书法学堂”,提升国际教科研协作水平。持续实施“千校结好”项目,推进中小学校与国外友校开展师生交流访学研修,加强与国内各类学校的交流合作。

(五)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实施县域、镇域、学校三级联创。研究制订《绍兴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强化全市域教育现代化创建的监测评估,动态掌握各区、县(市)教育现代化差异系数和推进情况。切实加强各区、县(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推动柯桥区、上虞区积极创建首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确保嵊州市、新昌县成功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实现全市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全覆盖。加快推进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全面推进首批“现代化学校”创建,引导学校在标准化基础上推进优质化、特色化发展。

(六)健全督导督查机制。依法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全市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明确督导职能定位。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深化督学责任,建立与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的教育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督导手段,形成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建立区域教育发展现代化督导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部署按时有序推行。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各项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附件:1.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实施方案·教育篇总体工作任务清单

2.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实施方案·教育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

绍兴实施方案·教育篇总体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1

持续推进幼儿园升等提档工程,省二级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在园儿童覆盖面达到78%,全市三个班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省二级及以上优质园占比达到100%。

2

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普惠性幼儿园儿童覆盖面达到92%。

3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区域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建立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量化入学制度,实施消除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4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5

完善普职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现代化普通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就读“三名”等优质中职学校在校生数占80%以上,中职毕业生升入高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

6

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7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质量。

8

实现绍兴文理学院更名设置绍兴大学。

9

完成浙江树人大学二期建设工程。

10

建成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

11

扩大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课堂”项目的海外影响力和覆盖面。

12

提升中职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推进省“三名工程”,建成6 所中职名校、10个名师工作室和10 个大师工作室。

13

扩大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规模,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

14

形成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2个、省级校企合作共同体10个、部级现代学徒制试点1个。

15

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3个、国家级终身教育实验区4个、省级现代化成人学校30所、省级成教品牌30个。

16

建成具有绍兴特色的高水平开放大学体系,全部区、县(市)创建为省学习型城市。

附件2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

实施方案·教育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1

有序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办幼儿园12所,完成新建幼儿园16所。

2

继续推进“名园+”办园模式,全市新增省一级幼儿园分园7所。

3

鼓励民间资本举办高端民办幼儿园,启动建设民办幼儿园3所。

4

推进区域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薄弱学校、农村学校集团化(联盟化)办学达到50%以上。

5

实施班额控制行动,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全部控制在45人及以内,全面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全面开展小学推迟上学改革,推广中小学生放学后托管工作。

6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出台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市区高中打通招生工作。

7

开展浙江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现代化普通高中)评定。

8

出台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启动绍兴市聋哑学校和越城区育才小学新建。

9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异地新建工程竣工并实施整体搬迁。

10

筹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生命健康学院。

11

办好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

12

高质量推进“三名工程”建设,通过省第一批“三名工程”立项建设中期验收。

13

开展中职、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14

完成第三批绍兴市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申报项目评审和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有关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

15

区、县(市)创建省学习型城市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个。

16

承办浙江省暨绍兴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

17

理顺绍兴电大办学体制,筹建绍兴开放大学。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

绍兴市实施方案·就业社保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总目标,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从就业社会保障领域发展急需、群众关切的问题入手,坚持经济可持续、财力可支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交出高质量答卷。

二、主要目标

实施高质量就业促进工程、更可靠社会保障提升工程,着力建设高质量民生保障网,到2020年,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基本实现,覆盖全民、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全面跃升,社会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保障更加充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工程。

1.工作目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环境更加公平,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劳动报酬实现稳定增长,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人力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性、匹配度明显提高。

——到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3.5%以下,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每年稳定在95%以上、创业率达到4.5%以上。

——到2020 年,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基本建立,累计政府补贴培训20万人次;到2022年,新增高技能劳动者7.5万人。高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8%以上。

——到2020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超过2010元,拖欠工资问题得到全面治理,所有区、县(市)达到“无欠薪”建设标准;到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超过2280元,产业工人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健全。

2.工作任务

——推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完善落实人才新政,强化精准引才,开好外出招才引智“专列”,力争每年新增大学生就业5万人以上,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加快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到2022年,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8家。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创业服务制度,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模式。每年举办创业大赛8场以上,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农民在乡创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管理认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政策,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化系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政策扶持等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规定,加大对面向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电子商务等培训的支持力度,推进残疾人庇护性就业机构建设。优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消除性别、民族、身份等就业歧视现象。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白皮书,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之间自由流动。加强就业形势研判,逐步建立集就业失业监测、分析、预警为一体的工作体系。建设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到2022年,全市1/3以上的社区(村)达到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标准。

——推进技能人才三年行动计划。推行终身职业培训。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借鉴德国“双元制”培养模式,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形成大培训格局,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能力。坚守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结构性调整,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全市域、全产业链改造提升纺织、化工、金属加工三大传统产业,传承发展黄酒、珍珠两大历史经典产业,培育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现代医药、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文商旅融合的现代服务业,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状况,制订并公布职业培训目录,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每年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享受政府补贴,引领带动社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加强特殊就业人群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大低收入家庭子女、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构建多元化实训平台。打造一批品牌技工院校,到2022年,力争建成1所全国一流的技师学院;鼓励技能大师带徒传艺,全市新建15家左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形成设施优良、定位明确、功能协调的省、市、县三级公共实训基地网络。加快形成职业培训的市场化机制,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兴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推进产业工人持续增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生活水平、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坚持与经济增长相同步,计划5年内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彩虹计划”。以中小微企业、一线技术工人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增强职工在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话语权。到2020年,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2%;到2022年,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指导。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发布体系,细化技术工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为合理确定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工资水平提供信息服务。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在绍全覆盖。开展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强化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加强对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劳动用工监管,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欠薪隐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工会、法院及司法、公安、建设等部门作用,及时处理工资拖欠争议案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严肃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监管、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开展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协同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对欠薪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

(二)实施更可靠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1.工作目标。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实现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目标。

——2018年,本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0%、98%;到2020年、2022年,巩固本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成果,工伤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2018—2022年,按上级规定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018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3%、70%左右;到2020年,稳定在83%、75%左右,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60%。

——2018年,社保经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其中80%以上开通网上办理,5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卡)通办”;到2020年、2022年,分别有65%、8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卡)通办”;积极参与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按照省统一标准,基本建成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工作任务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转保、社保扶贫等政策。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政策、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推进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试点,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保障基金平稳运行。按照“人地对应”要求,规范实施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时落实政府补助资金。拓展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做大社保风险准备金,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加大基金征缴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缴费行为,逐步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全市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实现全市参保范围、统筹层次、资金筹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七统一”。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按规定鼓励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用于疾病预防和购买补充性商业健康险。完善医保慢性病管理政策,合理提高基层门诊统筹保障水平,推广慢性病连续处方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大病患者保障水平,缓解困难人群重特大疾病风险。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以总额预算管理为主,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改革试点,让家庭医生成为参保人员健康守门人和基金守门人。探索建立医共体总额预算管理、结余适当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医共体内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加强医保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序衔接的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推进医保诊间结算、移动支付和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大数据管理,建设医保智能监管平台2.0 版,实现事前提示、事中监控、事后处理全过程监管。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定全市统一的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本,建立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有效谈判机制。

——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原则,在市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

——积极贯彻全省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加强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柜员制”社保经办模式,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全面深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服务项目清单,延伸办事端口,实现社会保险经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进一步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大力推进“一证(卡)通办”和“全市通办”,其中5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卡)通办”。以全省一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建立全网式、全流程的方便快捷的统一社保服务平台,努力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事项“全市通办”,努力实现80%以上社保事项实现网上经办。依托政务服务网,结合社会保险一体化系统,在完善社保证明网上自助打印和在线验证平台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省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自助测(估)算和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一网申办”、全省医保药品目录“一网查询”、医保待遇和医疗救助等一站式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就业社保行动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消除性别、身份等方面的就业歧视,保障就业公平,强化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强化保障高质量就业的法治支撑。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按照省制定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扶持创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技术工人工资集体协商等政策文件,完善适合绍兴发展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失业预警机制,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构建高质量就业促进工作长效机制。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实施办法。

(三)强化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正常投入机制和财政分担机制,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在维持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方面的责任,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四)强化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一体化建设,推进系统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好不要跑、尽量网上办”。大力推进社保卡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平台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保经办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监测评估。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科学设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建立全面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监测分析。加强对行动项目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确立量化标准。加强评估分析,提高分析结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附件:1.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方案·就业社保篇总体工作任务清单

2.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实施方案·就业社保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

实施方案·就业社保篇总体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1

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以上,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

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5万人。

3

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4

优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全市1/3 以上的社区(村)达到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标准。

5

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

6

强化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人员技能培训。

7

加强低收入家庭子女、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就业人群职业培训。

8

构建多元化培训平台,建成1所全国一流的技师学院。

9

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0

制定全市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

11

制定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12

制定绍兴市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实施办法。

13

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14

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彩虹计划”,加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指导。

15

全面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制造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附件2

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绍兴市

实施方案·就业社保篇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1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和3%以内。

2

全年新增就业大学生5万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500名。

3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

4

试点建立10家市级专业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市级和区、县(市)各设立1家民办培训基地,中外合作培训基地力争实现“零突破”。

5

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在市级、上虞建成2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第二届人力资源服务会展。

6

扩大“双爱”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改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体系,全面开展第六批市级和谐企业评审工作。

7

规上企业和已建工会规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结案率达到92%、调解率达到70%、一裁终局率达到30%以上。

8

开展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建立企业诚信等级“红黑名单”信息公示制度,开发建设企业欠薪“三色”预警监控系统,构建劳动保障诚信监管体系。

9

通过省政府对柯桥区和嵊州市“无欠薪”省级试点工作验收,全面启动其他区、县(市)“无欠薪”创建工作。

10

加快推进“互联网+绍兴人社”行动,建设“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人社大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

11

推进经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网上办理和“一证(卡)通办”。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研究室、应急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