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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发改委等单位通报表扬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和胡大江等同志行政奖励的决定

2020/06/28 1.5w 阅读 387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政发〔2016〕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企业发债与风险防范、棚户区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发改委等3个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对在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企业发债与风险防范、棚户区与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个集体和胡大江等26名同志分别给予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奖励。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先进为榜样,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姿态,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绍兴重返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全国“30强”和建设“重要窗口”作出积极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7日



 

给予通报表扬、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企业发债与风险防范、棚户区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集体通报表扬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二)个人三等功

邢玉清  市财政局

俞少楼  市建设局

王战军  市城投集团

(三)个人嘉奖

陈建造  市发改委

陈剑波  市财政局

宋张敏  市建设局

金越峰  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杨  垚  柯桥区发改局

陈国庆  上虞区建设局

周文彬  诸暨市发改局

吴佳薇  嵊州市发改局

丁韫聪  新昌县发改局

王慧瑛  新昌县建设局

二、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

(一)集体二等功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体三等功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嵊州市人民政府

新昌县公安局

(三)个人二等功

胡大江  市公安局

徐国牛  市交通运输局

(四)个人三等功

李  剑  市政府办公室

俞继抗  市委宣传部

李卫锋  市委政法委

王霞辉  市财政局

凌坚强  市建设局

蔡  斌  市交通运输局

丁志旺  市应急管理局

张  杨  市综合执法局

赵锡彦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童  波  市人民医院

赵丽君  市急救中心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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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