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2021/11/30 7.6k 阅读 231 点赞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0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6号)精神,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15元调整为245元。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市 财 政 局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