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遏制亡人以及有影响的火灾发生,经前期排查核实并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和长海大厦等两家单位(区域)列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
属地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于2026年11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整改。
附件:2026年度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情况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情况表
隐患单位(区域) | 地址 | 基本情况 | 主要火灾隐患 | 性质 | 拟确定整改期限 | 建议督办 部门和镇街 |
绍兴上虞 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春潮路6号 | 项目共有5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最高为3层。其中2幢为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自用,办公楼(建筑面积1322平方米,3层),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33平方米,3层),主要经营液晶显示器背光源,显示器附件,冷阴极荧光灯具,低气压放电灯具,电光源设备制造; 第3幢为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和绍兴金波电子有限公司(租赁240平方米)共用,主要经营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灯具照明、仪器仪表,单层共960平方米; 第4幢由绍兴上虞博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租赁1152平方米)、绍兴市上虞惠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租赁288平方米)、宁波亿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452平方米)、绍兴市上虞全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租赁576平方米)组成,单层共2472平方米; 第5幢由绍兴市枫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租赁360平方米)和绍兴市上虞恒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960平方米)加闲置厂房600平方米,单层共1920平方米。 | 1.厂房内租户绍兴上虞博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室内消火栓无水,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4.2条综合判定要素; 2.厂房内租户绍兴上虞博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出口一处封闭,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2条综合判定要素; 3.厂房内租户波亿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全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安全出口仅1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2条综合判定要素; 4.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自用生产车间一楼食堂与丙类仓库未采用防火墙分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2.1条综合判定要素; 5.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二楼三楼生产车间未采用防火门进行分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2.4条综合判定要素; 6.部分丙类厂房、仓库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3.5条综合判定要素; 7.厂房内租户绍兴上虞博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6.5.4条综合判定要素。 | 厂中厂 园中园 | 2026.12 | 曹娥街道 |
长海大厦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东辅路980号 | 建设单位:绍兴上虞祥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祥林,联系电话135******88 验收时间:2017年12月12日 建筑情况: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9.63米,占地面积1814.4米,建筑面积地上12700.8米,地下2325.92米。 | 部分喷淋封闭在吊顶内,屋顶稳压设施的气压罐损坏,排烟风机无法启动,消防设备无法正常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1.e条直接判定要素。 | 高层建筑 | 2026.12 | 崧厦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