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修订《绍兴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做优做强若干措施》 | 市发改委 | 2026年第二季度 |
2 | 出台《绍兴市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五年行动计划》 | 市经信局 | 2026年第二季度 |
3 | 修订《绍兴市汤浦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 | 市水利局 | 2027年第一季度 |
4 | 出台《绍兴市推动服务贸易培育壮大实施方案》 | 市商务局 | 2026年第四季度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