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公示公告

左于江分洪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6/08/18 3.3k 阅读 475 点赞

左于江分洪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左于江分洪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左于江分洪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新昌县

左于江分洪工程是绍兴现代水网的重要工程,工程任务是以防洪为主,结合雨洪资源利用,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本工程建设标准为:拦河闸下游左于江干流沿线,农田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村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十九峰景区内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分洪隧洞分洪规模为100m³/s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拦河闸1座、新建分洪闸1座、新建分洪隧洞8.01公里、新建出水池1座、新建护岸0.92公里、新建管理区1处等。

总投资:475824.56万元

建设工期:40个月。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1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载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

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环境影响的个人和团体。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网站公开、报纸公开以及现场张贴等形式进行。公众提出意见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2026819日~202691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楼飞海

联系电话:18868755953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联系人:0571-87992602电子邮箱:470828044@qq.com

  建设单位: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日期:2026818


信息来源:市原水集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