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物业保修金转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示

2026/06/22 1.3k 阅读 97 点赞

梧桐园(小区)全体业主及相关单位:

  绍兴中冶新域置业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的  梧桐园  项目,于2013年11月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目前本小区保修期已满,经查开发建设单位已与2025年9月17日注销,保修金本金余额 4085766.23元。

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因歇业、破产或出现其他情形,致使单位不存在的,设区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其原交存保修金本余额,转入同一物业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进行转存,公示期限为 2026年 7月1日至 2026 年 7月 30日。对此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同意转存的理由、异议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房屋坐落等内容。业主有异议的,应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

附件:绍兴中冶新域置业有限公司报告_1-5.pdf(建设单位注销证明)

邮寄单位: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

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座14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2000

联系电话:0575-89291758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

编辑:(丁淑瑶)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