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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6/05/27 1.9w 阅读 516 点赞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项目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9幢501

(5)建设内容:企业投资1000万元,租用杭州汉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9幢501的闲置厂房,购置各类玻璃烧瓶、冷凝管、滴定管、电动搅拌器、旋转蒸发器、真空干燥箱、气相色谱仪等器皿、设备,通过对温度、反应时间、原料配比等变量的控制,开展辅羧酶类辅酶、甘氨胆酸研发工作,研发产物全部做固废处理,研发成果通过技术转让。

(6)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方位

距离(m)

规模(人)

保护级别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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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50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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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9幢501,无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研发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

研发废气(DA001):废气经通风柜和万向罩收集后合并汇入楼顶的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7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经处理后,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后道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pH调节+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混合废水水质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磷和氨氮入网标准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2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所规定的限值,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做好纳管工作,且对废水收集及输送系统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以消除项目废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后,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昼间贡献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一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项目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主要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pH调节+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

生活污水

废气

研发废气

废气经通风柜和万向罩收集后合并汇入楼顶的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7m排气筒排放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

污水处理站恶臭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工作等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建设规范化固废暂存库;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风险防范措施

1、污水处理站以及危废仓库等重点区域做好地面的防腐防渗以及截流措施;2、企业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3、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

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项目拟建地址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9幢501。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单位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5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5-8929188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7号3幢A605-2室

电话:18758532387联系人:余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9幢501

电话:18957131686 联系人:杨总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承诺书.pdf

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项目公示版.pdf

公告发布单位:汉维(绍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编辑:(陈昭晔)
信息来源:综合协调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