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的公示

2026/05/13 1.2w 阅读 182 点赞

各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建立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海船检函〔2023〕1715号)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舶信息的通知(海船检函〔2026〕867号)及相关要求,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对辖区船舶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对船舶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513日至2026519日。

请涉及附件中船舶检验证书超期或异常的船舶所有⼈、经营⼈及时申请检验,逾期不检验,将依规处置;船舶已拆解报废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办理检验注销手续。

联系人:张铁鑫,电话:0575-88002512。

船舶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统计表(1).xls

绍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2026513


编辑:(冯安娜)
信息来源:综合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