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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表彰2020年度工作综合先进单位的通报

2021/02/20 1.2w 阅读 187 点赞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医保、全民医保、惠民医保、智慧医保、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根据《2020 年度绍兴市医疗保障工作评价办法》等规定,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诸暨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上虞分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等四个单位为2020年度绍兴市医疗保障工作综合先进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取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改革意见,积极推进公平医保、精准医保、赋能医保、数字医保、绩效医保、清廉医保建设,争当医保治理体系现代化排头兵, 奋力书写“重要窗口”的医保答卷。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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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