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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积极落实“四个办理”做好新型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2020/01/31 1.9w 阅读 141 点赞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防止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市医保局结合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四个办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引导群众线上办理。市局已向社会发布《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员书》(见附件),向广大参保群众提出在近期办理医保业务的相关建议,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或平台多渠道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进行在线办理。要严格落实咨询电话值班制度,为群众“网上办”“掌上办”提供引导和指导,绝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地要根据前期梳理调整的医保业务三级联办事项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经办力量,全面落实三级联办机制,织牢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办理网络,努力做到让广大参保群众办事不出村、不出镇,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服务群众特殊办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医疗费用保障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确保预付金及时到位。按照就医地管理原则,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政策。合理延长医疗费用发票报销有效期,对2019 年的医疗费用发票(包括生育和医疗救助)允许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报销;2020 年的医疗费用发票允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报销。允许医疗机构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的配药次数。

   四结合实际创新办理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创新办理方式,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医保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各地通过电话预约、电话受理等方式开展经办工作;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医保业务先通过钉钉传输、事后再补资料等方式。要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及值班时间保持畅通,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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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