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交通交通安全提示

交通安全常识—高速公路行车提示

2017/01/22 3.9k 阅读 548 点赞

  1. 在上路前,应对车辆状况进行安全检查。轮胎气压不能过高,以免高速行驶中车胎摩擦升温而引发爆胎。 

  2. 车内前后排人员都应系好安全带。若遇突发意外情况,安全带可固定乘坐人员位置,减缓冲撞力,大大减轻车内人员损伤,保障生命安全。 

  3.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需注意不要连续行驶、疲劳驾车。 

  4. 高速公路行驶时应“各开各道”。即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侧行车道上行驶。车辆行驶中,不要任意变更车道。若需变更车道,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充分观察,慢慢变更车道。 

  5. 行驶中超车要小心。超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从外侧超车,不要从内侧超车,绝对不要利用内侧紧急通道超车。驶入超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要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6.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不要超速行驶。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减速行驶。 

  7.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与同一车道的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