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
政府类-政府类-新昌县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的公告

2026/04/13 8.0k 阅读 332 点赞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5: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案时间

原文链接

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昌县城关振新砖瓦厂年产6000万块非粘土烧结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通知书

2026年4月13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振新砖瓦厂后评价2026.4.1.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