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
1.LABA AYAO,男,1985年8月15日出生,多哥国籍,护照号码为EB441186,持有我局于2021年7月29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0391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2.RANDRIANARIVONY HAJANATEFY NADINE,女,1996年4月3日出生,马达加斯加国籍,护照号码为A19X33081,持有我局于2021年7月9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0314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3.DUMOE LUTHER CURTIS JACKSON,男,1991年7月2日出生,利比里亚国籍,护照号码为PP0015293,持有我局于2021年10月8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7091的学习类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4.HILOLIDDINOVA KANOATHON,女,1994年8月31日出生,乌兹别克斯坦国籍,护照号码为AA1889344,持有我局于2021年9月22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7049的学习类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5.JURAEV MANSURJON,男,1993年6月16日出生,乌兹别克斯坦国籍,护照号码为AA8203127,持有我局于2021年7月9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0310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6.SENE MALICK,男,1989年4月16日出生,塞内加尔国籍,护照号码为A02889012,持有我局于2021年11月9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7188的学习类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9日